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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临2015-027 债券代码:122058 债券简称:10 豫园债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5年4月8日起停牌。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尽快确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于 A 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临2015-028 债券代码:122058 债券简称:10 豫园债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第一大股东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除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及公司投资参股广州复星云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A股股票在2015年4月2日、4月3日和4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5年4月8日起停牌。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尽快确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于 A 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7)。 另外,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广州复星云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广州复星云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6) 除上述事项以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未从公共传媒获悉存在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会且预计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书面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复为: 截至目前,除你公司将于2015年4月8日公告的《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参股广州复星云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所述事项之外,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经确认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贵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以及公司投资参股广州复星云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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