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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5-018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30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7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五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现场出席的董事4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1人,董事王治军因出差原因委托冯达昌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置房产的议案》 公司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公司购买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2栋B座第10、11、12层公寓作为公司创新业务运营平台的配套物业设施。拟购置房产建筑面积约为3,497.49平方米,总价格约为11,340.77万元(具体面积和价格以最终签署的房地产认购书为准)。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购置房产相关手续事宜。 《关于拟购置房产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5-019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置房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相关要求,拟以约人民币11,340.77万元购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的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2栋B座第10、11、12层公寓,作为公司创新业务运营平台的配套物业设施。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本次购买房产的交易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购买房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名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535848 3、法定代表人:范鸣春 4、注册资本:161.20亿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18楼 7、经营范围: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和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的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按照市国资委要求进行政策性和策略性投资;为市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 8、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本公司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的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2栋B座第10、11、12层公寓,建筑面积约3,497.49平方米。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购置位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的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2栋B座第10、11、12层公寓,作为公司创新业务运营平台的配套物业设施。该房产建筑面积约3,497.49平方米,总价款约为11,340.77万元(具体面积和价格以最终签署的房地产认购书为准)。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深圳市内核心区域的有利位置购置房产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配置,有利于公司创新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优秀人才的引进,有利于公司外部形象的提升,为整合互联网相关的优势资源构建良好的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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