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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以下简称摘要),因工作人员失误,现对原摘要中发行费用、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控股子公司财务数据和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四处进行修改和补充,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发行费用的修改
摘要原文为: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序号 | 项目 | 基本情况 |
1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3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2,64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
4 | 每股发行价格 | [ ]元 |
5 | 市盈率 | [ ]倍 |
6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6.11元,以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 |
7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 ]元 |
8 | 市净率 | [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9 | 发行方式 |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
10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11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12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 ]元 |
13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 ]元 |
14 | 承销与保荐费用 | 2,850.00 万元 |
审计与验资费用 | 262.00 万元 | |
律师费用 | 180.00 万元 | |
评估费用 | 413.93 万元 | |
发行手续费用 | 3,705.93 万元 | |
发行费用合计 | 2,850.00 万元 |
现更正为: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序号 | 项目 | 基本情况 |
1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3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2,64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
4 | 每股发行价格 | [ ]元 |
5 | 市盈率 | [ ]倍 |
6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6.11元,以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 |
7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 ]元 |
8 | 市净率 | [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9 | 发行方式 |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
10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11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12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 ]元 |
13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 ]元 |
14 | 承销与保荐费用 | 2,850.00 万元 |
审计、验资与评估费用 | 262.00 万元 | |
律师费用 | 180.00 万元 | |
发行手续费用 | 413.93 万元 | |
发行费用合计 | 3,705.93 万元 |
二、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的补充
摘要原文为: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根据2012年3月12日和2014年4月12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4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询价对象的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总额(万元) |
1 | 引进高档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山东华鹏 | 18,320.35 |
2 | 引进高脚玻璃杯生产线建设项目 | 山东华鹏 | 12,994.78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山东华鹏 | 15,000.00 |
合 计 | 46,315.13 |
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然后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现更正后: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根据2012年3月12日和2014年4月12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4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向询价对象的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发行A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拟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 |
1 | 引进高档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山东华鹏 | 18,320.35 | 11,315.26 |
2 | 引进高脚玻璃杯生产线建设项目 | 山东华鹏 | 12,994.78 | 8,026.01 |
3 | 偿还银行贷款 | 山东华鹏 | 15,000.00 | - |
合 计 | 46,315.13 | 19,341.27 |
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然后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财务数据的修改
摘要原文为:
(六)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菏泽华鹏、辽宁华鹏、安庆华鹏、山西华鹏等四家控股子公司。
1、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1年9月10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南路
法定代表人:张德华
主营业务:各种玻璃瓶罐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山东华鹏持股100%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菏泽华鹏2014年9月末总资产30,646.73万元、净资产15,749.34万元,2014年1-9月份实现净利润827.74万元。
2、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5年3月21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580万元
住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兴隆堡(沈阳油田矿区)
法定代表人:张德华
主营业务:各种玻璃瓶罐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山东华鹏持股57.36%,广源集团持股42.64%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辽宁华鹏2014年9月末总资产20,326.72万元、净资产9,502.91万元,2014年1-9月份实现净利润285.00万元。
3、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7年1月25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循环经济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德华
主营业务:各种玻璃瓶罐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山东华鹏持股70%,吴自然等3名自然人合计持股30%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安庆华鹏2014年9月末总资产11,973.63万元、净资产2,585.73万元,2014年1-9月份实现净利润215.64万元。
4、山西华鹏水塔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000万元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杨房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宋元超
主营业务:各种玻璃瓶罐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山东华鹏持股60%,水塔老陈醋持股40%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山西华鹏2014年9月末总资产8,499.55万元、净资产3,275.75万元,2014年1-9月份实现净利润355.37万元。
5、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7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000万元
住所: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古浪工业集中区双塔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玉福
主营业务:日用玻璃瓶罐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山东华鹏持股100%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甘肃石岛2014年6月末总资产3,606.47万元、净资产2,232.05万元,2014年1-9月份实现净利润1,260.8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甘肃石岛尚未正式投产,201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主要由补贴收入构成。
现更正后:
(六)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菏泽华鹏、辽宁华鹏、安庆华鹏、山西华鹏等四家控股子公司。
1、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1年9月10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南路
法定代表人:张德华
主营业务:各种玻璃瓶罐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山东华鹏持股100%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菏泽华鹏2014年12月末总资产29,336.93万元、净资产15,868.51万元,2014年1-12月份实现净利润946.91万元。
2、辽宁华鹏广源玻璃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5年3月21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580万元
住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兴隆堡(沈阳油田矿区)
法定代表人:张德华
主营业务:各种玻璃瓶罐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山东华鹏持股57.36%,广源集团持股42.64%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辽宁华鹏2014年12月末总资产19,607.04万元、净资产9,620.33万元,2014年1-12月份实现净利润402.42万元。
3、安庆华鹏长江玻璃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7年1月25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循环经济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德华
主营业务:各种玻璃瓶罐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山东华鹏持股70%,吴自然等3名自然人合计持股30%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安庆华鹏2014年12月末总资产11,973.02万元、净资产2,782.32万元,2014年1-12月份实现净利润412.23万元。
4、山西华鹏水塔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000万元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杨房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宋元超
主营业务:各种玻璃瓶罐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山东华鹏持股60%,水塔老陈醋持股40%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山西华鹏2014年12月末总资产8,126.59万元、净资产3,382.26万元,2014年1-12月份实现净利润461.88万元。
5、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7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000万元
住所: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古浪工业集中区双塔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玉福
主营业务:日用玻璃瓶罐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山东华鹏持股100%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甘肃石岛2014年12月末总资产3,602.31万元、净资产2,002.55万元,2014年1-12月份实现净利润1,031.3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甘肃石岛尚未正式投产,2014年净利润主要由补贴收入构成。
四、关于“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的补充
现在招股意向书摘要中“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内容如下: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及预计2015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构成、主要核心业务人员、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基本稳定。
根据公司合同订单数量、价格和预期发货情况,预计2015年一季度可实现营业收入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10%左右。
发行人: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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