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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5—02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以下是会议召开及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7人,代表股份102,806,3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5,243,738股的50.0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93,750,7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68%;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数为9,055,5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12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股份9,97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说明:《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四、听取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建勇、王木蕾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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