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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4月3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招商地产"(股票代码000024)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4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招商地产"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公告编号:2015-60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15 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346号),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对《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详细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绵世股份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8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 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自2015年4月8日起对旗下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3)持有的停牌股票招商地产(股票代码000024),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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