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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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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广陆数测 公告编号:2015-18

  桂林广陆数字测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桂林广陆数字测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广陆数测;证券代码:002175)交易价格于 2015 年4月8日、2015 年4 月 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也未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于2015年3月19和3月24日分别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2015-17)。已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同时披露了必要的风险提示。

  7、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4年9月3日公告了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2014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5 年1月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

  因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被中国证监会暂停保荐资格 3 个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受中国证监会中止审查,项目审核进度受到了一定影响。安信证券被暂停保荐机构资格期限届满后,公司将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进度,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相关风险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9月3日披露的《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4-7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于 2015 年3月3日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中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截止本公告日,预计与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桂林广陆数字测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5-010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819,证券简称:岳阳兴长)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 年4月7日、4月8日、4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核查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东权利授权行使单位中国石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资产分公司,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3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购买及发行股份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预计于2015年4月24日披露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预计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的幅度不超过50%,不存在业绩预告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15-025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股票(西安饮食,000721)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4月7日、8日、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征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如下:

  1、经核实,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年初,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北京嘉和一品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6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4月7日,该重组报告书等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进行了披露,同日公司股票予以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的相关公告。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履行正常的国资审批程序。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于对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在近期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5、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56 证券简称:浪潮软件 公告编号:临2015-024号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月13日起停牌;于2015年1月27日因所筹划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自2015年1月27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于2015年2月27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自2015年2月2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由于预计无法在重组停牌后2个月内复牌,2015年3月21日,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布了《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0号),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7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就相关交易框架及细节正与交易对方进行持续的论证和商榷,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

  鉴于该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9日

  关于调整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基金网上直销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5-4-10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4日,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e网金平台申购旗下部分基金所适用的申购费率优惠进行调整。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金适用范围

  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基金代码
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外中国成长241001

  

  三、 费率优惠

  1. 自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4日15点前,投资者通过本公司(www.fsfund.com)网上直销e网金平台申购上述适用基金,申购费率优惠调整为0折,免申购费。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700-5588、021-38924558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fsf@fsfund.com

  五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网上直销交易协议、相关规则等,了解网上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直销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064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6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9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160,401,852.5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80,200,926.2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3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5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本数)时,则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只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4月15日
除息日2015年4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4月1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为现金红利,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登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

  2、拨打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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