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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最少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4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入销售机构账户的日期。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3、本基金A类、C类份额可以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

  5、注册登记机构在权益登记日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6、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7、投资者若在汇添富直销中心通过多个交易账号持有本基金,不同的交易账号可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修改某个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其他交易账号的分红方式。

  8、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9、咨询办法

  (1)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久浩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公司网站(www.99fund.com)。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日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20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入销售机构账户的日期。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合同约定: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开放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目前,本基金处于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7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4、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5、咨询办法

  (1)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汇添富基金管理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公司网站(www.99fund.com)。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关于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光大银行为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4月15日起,本公司新增光大银行为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25)的销售机构。

  一、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提示

  1、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定投本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受八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 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投资者在光大银行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300元人民币(含定投申购费)。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二、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光大银行办理汇添富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光大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热线:95595

  公司网站:http://www.cebbank.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热线:400-888-9918

  公司网址:www.99fund.com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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