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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的,销售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lcfunds.com 联系人:袁维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名称: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客服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无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之信用B份额终止上市的 提示性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用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障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用B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4月16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用A份额(简称:信用A,基金代码:166013)、信用B份额(简称:信用B,基金代码:150087)将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交易所申请终止信用B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5】137号)的同意。现将信用B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中欧信用分级债券B:场内简称“信用B”,交易代码:150087 终止上市日: 2015年4月16日 基金份额权益登记日:2015年4月15日,即在2015年4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信用B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信用B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益。 基金转换日:2015年4月16日,在转换日日终,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根据信用A和信用B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二、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基金转换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信用A、信用B的场外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信用B的场内份额将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转换后,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在深圳交易所申请上市。 2、份额转换方式 投资者持有的每一份信用A和信用B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分级期届满后,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信用A和信用B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转换为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信用A和信用B,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 3、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折算日后不超过30天内,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上市交易的具体日期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lc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交易限额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基金”)自2015年4月1日起对中欧盛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6011,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单笔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具体可参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发布的相关公告。为保证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中欧基金决定于2015年4月15日(含)起按如下规则对上述限制进行调整:如单个基金账户的单日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超过1,000,000元(不含),本公司将有权拒绝该业务申请。 除上述安排外,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投资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lc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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