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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5-014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4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 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15:00 至2015年4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名(含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2,77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数的比例为40.4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数162,737,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6,2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62,77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赞成3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道庆先生、汪学德先生、杜海波先生分别宣读了述职报告,对201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张道庆先生、汪学德先生、杜海波先生的《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5年3月20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施伟钢律师、赵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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