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东方明珠 编号:临2015-022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股价格、换股比例及现金选择权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3,186,334,8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税前)。公司不实施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年4月8日,公司公告了《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详见临2015-021):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1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4月14日。 2015年4月14日,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和《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合作协议》,本次交易中百视通换股吸收合并东方明珠的股份价格及东方明珠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为10.63元/股。 根据百视通于2015年4月8日《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及百视通对公司的确认,百视通向其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并已于2015年4月14日实施完毕,百视通的换股价格相应调整为32.43元/股。基于上述换股价格的调整,东方明珠与百视通的换股比例相应调整为3.05:1,即每3.05股东方明珠股份换取1股百视通新增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 关于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1170)于2015年3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13号),本基金已于2015年4月7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5 年4月27日。 募集期间,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本基金已满足基金法律文件相关募集规模要求。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托管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15年4月27日提前到2015年4月17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15年4月17日,各销售机构当日办理业务的具体安排从其规定。自2015 年4月18日起(含该日),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mfcted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或010-66555662)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5-038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通知:东银控股于2015年4月14日将持有的原质押予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45,861,984股的1.62%)解除质押,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公告日,东银控股持有公司1,097,372,105股(其中限售流通股873,659,413股,无限售流通股223,712,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8%(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临2015-031号)中涉及协议转让部分无限售流通股份相关过户手续还未办理完毕)。此次股份解除质押后,东银控股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97,765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87,36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10,400万股),质押股数占总股本的41.68%。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