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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5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风电项目核准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发改能源【2015】23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阳金山彰武大林台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核准了本公司在彰武大林台建设4.8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 该项目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临2015-014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5-2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殷学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殷学明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及其他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殷学明先生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殷学明先生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为公司的科学决策、规范治理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补选新任董事。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深中华A、深中华B 公告编号:2015-008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八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八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李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期(李海先生个人简介附后)。 本议案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6日 附:李海先生个人情况简介 李海先生,1969年出生,毕业于深圳大学经济系财务会计专业。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总监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李海先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5-2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 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于2015年3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现对该笔担保的相关信息补充披露如下。 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彩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易达")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进一步协商,本次担保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如下补充与变更。 补充: 本次担保的具体实施方式:为彩易达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申请的一年期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以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变更: 本次综合授信申请银行由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变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5-012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9日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5-011号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重大事项具有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6日起继续停牌,并于5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9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宁波弘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披露了《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弘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该公告中对于宁波弘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经营情况的主要财务指标的单位表述有误。原表述为"单位:万元",现更正为:"单位:元"。 该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2015- 028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5年5月6日在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2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请按如下授权委托书格式办理参加股东大会的授权事宜。 授权委托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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