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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晏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小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2015年3月31日期末数为 18,062,903.43元,比年初数减少38.15%,主要原因系房地产项目投入增加和赊销欠款的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2015年3月31日期末数为261,441.52 元,比年初数减少94.21%,主要原因系上年底的应收票据在本期到期收回现金;

  (3)预付账款2015年3月31日期末数为3,035,452.94元,比年初数减少56.67%,主要原因系上期预付的材料采购款,在本期收到原材料并抵减预付款所致;

  (4)应交税费2015年3月31日期末数为 1,837,534.84元,比年初数减少41.50%,主要原因系本期缴交了上期的税款;

  (5)其他应付款2015年3月31日期末数为10,224,633.30元,比年初数减少76.67%,主要原因系本期将上年收到的诚意金转为收入,使其他应付款减少;

  (6)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发生数为288,309.73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1.96%,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交的流转税减少;

  (7)财务费用本报告期发生数为85,612.19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2.55%,主要原因系归还了部分贷款本金,相应的利息费用减少;

  (8)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发生数为32,096,804.8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243.13%,主要原因系本期将上年收到的诚意金转为营业外收入;

  (9)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发生数为400,472.6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319.7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缴交了滞纳金及处置了固定资产损失;

  (10)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发生数为377,694.7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6.3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盈利增强,相应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

  (1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发生数为2,895,758.92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3.48%,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收到诚意金3,398万元;

  (1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发生数为79,757,181.35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0.82%,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缴交了地价款;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发生数为-16,266,105.75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10.56%,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收到诚意金3,398万元计入收到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报告期发生数为45,000.0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900.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处理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

  (1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发生数为5,000,000.0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0.7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到期的理财产品少,相应的收回的现金减少;

  (1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发生数为235,785.0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4.7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比上年同期相对较少;

  (1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发生数为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没有新购买理财产品;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发生数为6,048,415.0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3.54%,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购买理财产品支出8,000万元;

  (1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发生数为104,694.99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9.51%,主要原因系归还了部分贷款本金,相应的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披露了《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拟筹划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3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2015年3月24日2015-02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发布之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动本次重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仍在论证和商讨过程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并披露有关结果。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将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10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上午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未有委托出席的情形。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工作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2年5月8日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至今年5月届满。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表决通过,提名王晓岩先生、晏群先生、陈冬元先生、鲁功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工作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2年5月8日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至今年5月届满。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表决通过,提名高良玉先生、陈亮先生、叶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 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在深圳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14 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王晓岩先生简历

  王晓岩先生,1960年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长春国营二二八厂助理工程师、中国人民银行资金司计划处经济师、中国科技财务公司总经济师兼信贷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北京东方太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二、晏群先生简历

  晏群先生,1962年生,经济学硕士。曾在中国银行总行、南昌分行、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中国科技财务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醴陵六合方陶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三、陈冬元先生简历

  陈冬元先生,1972年生,籍贯湖北,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深圳市滨海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人、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四、鲁功亮先生简历

  鲁功亮先生,生于1967年,经济学硕士。曾在武汉大学管理学院经济管理专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专业学习。历任蔚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长城证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五、叶翔先生简历

  叶翔先生,1964年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外资司经济师,香港金融管理局高级分析主任,中银国际执行董事,香港证监会中国事务总监。现任汇信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高良玉先生简历

  高良玉,男,1965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安徽枞阳人。曾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股票处工作,1993年至1997年任证监会发行部副处长,1998年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至2013年1月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2013年1月至2013年10月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10月至今任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席;现任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七、陈亮先生简历

  陈亮,男,1971年出生,本科毕业,广东茂名人,1994年7月至1999年7月在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999年8月至2000年7月任深圳和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2000年8月至2002年3月任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2002年4月至2004年6月任深圳业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3年7月任深圳佳正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13年8月至今任深圳铧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11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上午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经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2年5月8日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至今年5月届满。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会表决通过,提名梁缉永先生、王祖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另外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梁缉永先生简历

  梁缉永先生,1964年11月生,籍贯广东,文学学士,高级政工师、经济师。1983-1987年期间就读于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1987-1988年期间在广东省阳江县国营平岗农场中学担任教师;1988-1993年期间在中共广东省宝安县委办公室任职;1993-1995年期间在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新闻信息科担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6-2007年期间在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继担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组织人事部部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企改办主任;2007-2013年期间在深圳市深水宝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2008-2013年期间在深圳市宝安区供水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兼任副主任;2013年0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宝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二、王祖荣先生简历

  王祖荣先生,经济学硕士,1956年生,曾在新疆财经大学、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工作,曾任深圳南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蔚深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宝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12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8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7日15:00至2015年5月8日15:00。

  4、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园B座二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30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议程与表决方式

  (一)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3、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4、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二)披露情况:

  上述第1、3-9项议案已经2015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10、11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2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审议议案中议案10、11、12为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并按以下程序进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否则该次投票作废。

  2.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5年5月6日上午8:30至下午5:00止。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园B座2楼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其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34;投票简称:泰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情况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累积投票制议案和非累积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①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10、11、1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4;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3;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每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②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1-9),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5月7日 15:00至2015年5月8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7596453 传真:0755--27596456

  联系人:孙德志、许智

  Email:coolsunsun@163.com; xuzhicd@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或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注: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某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反对某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弃权某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或“O”。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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