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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5-026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5.00元/股调整为9.92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100,000,000股(含100,000,000股)调整为151,209,677股(含151,209,677股)。
本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4年11月20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15.00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000股(含100,000,000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和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马投资")。黄壮勉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9,300万股股票,骏马投资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700万股股票。
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9,7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4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本次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96,700,000股。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已经于2015年4月16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25)。
鉴于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由15.00元/股调整为9.92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5.00元/股-0.12元/股)÷(1+50%)=9.92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后,发行数量的上限相应调整为151,209,677股(含151,209,677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的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150,000万元÷9.92(元/股) =151,209,677股(取整数)。
同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黄壮勉和骏马投资的认购数量分别调整为140,625,000股和10,584,677股。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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