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4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基本平稳,但经济增速有所回落,从具体行业来看,我国汽车市场呈现平稳增长态势,汽车产销稳中有增。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2300万辆,连续第六年位居全球第一,累计生产汽车2372.29万辆,同比增长7.3%,销售汽车2349.19万辆,同比增长6.9%。

  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同时公司产业的转型升级也初见雏形,在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全方面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形成了以“钢轮主业、特维轮汽车后服务、EPS环保设备”为核心的三架马车。

  在本年度,公司还成功完成了定向增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93,3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3,959,974.7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3,634,282.5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325,692.16元。

  2014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31315.40万元,同比增长12.60%;实现营业利润6323.62万元,同比增长48.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56.95万元,同比增长41.06%,2014年公司整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主业

  2014年,虽然国内汽车市场平稳增长,但自主品牌汽车销量有所下降,公司利润呈恢复性增长,主要得益于IPO募投项目产能的持续释放以及对产品客户的转型升级,从而提高了中高端产品的收入。公司与国内合资品牌的合作力度不断加大,除上海大众外,正逐步为上海通用、长安福特等合资品牌汽车制造商批量供货。

  除了对客户的升级外,公司还大力研发新产品,公司的高通风孔产品在重量、美观上能媲美铝轮,且强度高于铝轮,该产品能替代部分铝轮,同时也创造了国内钢制车轮新的细分市场。

  2、特维轮布局汽车后服务市场

  2014年,随着国家对汽车行业反垄断的展开,汽车后服务市场面临显著机遇,后服务尤其是独立第三方后服务市场将获得成长空间。在这样的政策支持下,特维轮迎来了跨越式的发展,特维轮一开始采用直营连锁模式,在2014年4季度确定转型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O2O模式后,发展迅猛。2014年11、12两个月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为1232.61万元,超过了2014年前10个月的销售收入总和,占全年收入的52.08%。

  目前特维轮服务门店主要分布于江浙沪等华东地区,2015年特维轮门店的开拓主要覆盖北上广深等发达的经济商圈,使得消费者能更快捷享受服务。特维轮目前的主要业务为轮胎销售,未来将新增如机油等汽车标准件,最终目标是建设成为汽车后服务市场综合性的服务平台。

  汽车后市场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除了特维轮外,2014年公司还入股了上海语镜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2.5%,目前上海语镜总开机激活用户超5万,月活动客户超4万,日活动客户近2万,高峰同时在线近1万),同北京正和磁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合作设立北京金固磁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发起设立汽车后服务基金。这一系列的布局,均为打造以特维轮为核心的汽车后服务市场生态系统。

  3、EPS环保设备

  EPS技术是美国The Material Works, Ltd.(以下简称“TMW”)研发的绿色环保无污染的钢材表面处理技术,目前国内大都采用传统的钢材表面处理技术(酸洗法),而使用酸洗法缺点明显:环境污染、废液回收成本高、酸洗过程造成金属消耗等,和传统酸洗相比,EPS具有使用成本低、无污染、可循环使用等优势,符合经济、品质和环境等多重要求,是钢材表面处理行业革命性和颠覆性的技术,可替代国内的酸洗、抛丸等传统处理工序。2014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TMW 技术许可与合资事宜的议案》,公司取得了中国、韩国地区的独家EPS技术使用权,并同TMW公司共同设立了合资公司“杭州泰恩达金固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与鞍钢合作成立钢材加工中心

  2014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鞍钢金固钢材加工配送(杭州)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是鞍钢股份在华东地区最重要客户之一,成立合资公司,一方面能为公司节省原材料的物流成本和加工成本,并拓展公司产业链,另一方面合资公司还可以利用地域优势服务于周边企业,增加效益。同时合资公司将采用EPS设备,保证材料加工质量的同时开拓EPS市场,使得合资公司能在环保、成本、产品质量等各个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2.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入股杭州合大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合大”)并增资,公司拥有杭州合大80%股权。后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合大的20%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杭州合大100%股权,杭州合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通过香港子公司投资设立特维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注册号为3301004000524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均由公司香港子公司出资,公司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金特维轮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投资杭州富阳佰特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佰特”),拥有杭州佰特60%股权。公司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5-01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锋峰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1,315.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356.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06%;总资产352,672.22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7.95%。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5〕298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569,525.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8,143,721.27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考虑公司未来的成长性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了更好的回报广大股东,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锋峰先生提议,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814,372.13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5,651,448.34元;

  3、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203,393,3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40,678,671.4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54,972,776.94元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由1,146,306,236.72元减少为841,216,201.72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03,393,357股增加至508,483,392股。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告知的义务。如果本预案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徐懿、陈键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徐懿、陈键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出具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详见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中董事、监事年度薪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货运(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月20日);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热镀锌钢圈制造;热浸铝、小五金加工;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现因生产经营需要,实现合法经营,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车轮生产”一项。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货运(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1月20日);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热镀锌钢圈制造;车轮生产;热浸铝、小五金加工;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如果本议案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议上述第一、三、四、五、八、九、十三项议案。《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5-018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本银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1,315.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356.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06%;总资产352,672.22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7.95%。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5〕298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569,525.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8,143,721.27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814,372.13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5,651,448.34元;

  3、以2014年末公司总股本203,393,3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40,678,671.4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54,972,776.94元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由1,146,306,236.72元减少为841,216,201.72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03,393,357股增加至508,483,392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此项决议通过。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已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已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这些内部控制制度虽已初步形成完善有效的体系,但随着管理的不断深化,将进一步给予补充和完善,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5-019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65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93,35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10元,共计募集资金633,959,974.7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673,499.0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12,286,475.6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60,783.4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0,325,69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7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2,189.41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2,189.41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10,658,665.0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72,189.41元和尚未支付的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0,783.4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05,273,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301号)。截至 201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为27,701.62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4元,公司已于2014年1月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7,697.98元投入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只高强度钢制滚型车轮技改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 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5-020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需本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其中拟为全资子公司成都金固车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固")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世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世轮")提供总金额不超过6,500万元人民币(含6,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间为壹年。

  2015年4月15日,金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都金固

  ■

  2、山东金固

  ■

  3、浙江世轮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四、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同意金固股份为上述3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拓展市场、开展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金固股份拥有山东金固80%的股权,济宁福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拥有20%的股权,金固股份拥有浙江世轮75%的股权,世桓实业有限公司(台资企业)拥有25%的股权。山东金固及浙江世轮的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作为它们的第一大股东,有必要为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一定程度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担保后,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13,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7%,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2,322.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5-021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背景及目的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发展公司主业钢制车轮的同时,布局了汽车后服务市场业务,成立了特维轮网络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维轮网络”),积极推动公司的产业布局。

  目前公司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期,公司布局汽车后服务市场由于经营理念、商业模式、管理模式都不同于公司传统业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面临巨大的挑战。为充分调动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公司拟通过制定、实施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促进公司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加快公司的转型步伐,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框架方案的主要内容

  1、原则

  以激励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员工与所在企业共同成长为目的,以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自愿为原则,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2、实施主体

  公司全资子公司特维轮网络。

  3、激励对象

  经公司董事会另行批准核定的特维纶网络经营管理层、核心员工中的部分人员。

  4、激励方式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金特维轮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杭州金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同时全资子公司亚洲车轮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将不超过其所持的特维轮网络的30%股权按1∶1出资额转让给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

  其中杭州金特维轮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拥有70%合伙份额,杭州金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拥有30%合伙份额。

  架构图如下:

  ■

  激励对象在达到相应业绩指标的情况下,杭州金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或杭州金特维纶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将分批次将所持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无偿转让给激励对象,但合计将不超过该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99%。

  目前有关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期间、业绩指标和相应无偿转让数量的具体条款尚在制定当中。

  5、激励对象获利途径

  激励对象持有子公司股权的获利途径为:子公司盈利分红;满足一定条件后

  对外转让股权;子公司在合适的条件下收购激励对象持有的子公司股权。

  6、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审批程序

  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员工股权激励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如需)。

  三、风险提示

  本框架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存在发生变动调整、被激励对象无意参与等导致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5-022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15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15日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业务内控制度》规定,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再授权董事长在审议的额度内具体批准财务部门处理。现将远期结售汇产品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约57%为外销,结算时均以美元为主,自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升值,长期来看,人民币汇率波动频繁,为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远期结售汇产品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必须是贸易项下的收支,由合约银行凭公司与银行所签的《远期结售汇总协议书》,公司向合约银行填写一份《远期结售汇委托书》,在确认公司委托有效后,办理相关业务并向公司出具《远期结售汇交易证实书》。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

  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并本着慎重的原则,预计2015年公司视需要拟进行的远期结售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根据公司《远期外汇业务内控制度》第七条规定,“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所签署的与远期外汇交易相关的框架协议或者远期外汇交易行为,所涉及的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下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以上范围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再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财务部门处理。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业务内控制度》,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可能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相关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5-023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4月17日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5年5月7日(星期四,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上午08:30-11: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浙江省富阳市公园西路1181号)。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15年5月4日-6日,8:00—16:00,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骆向峰 电话:0571-63133920,传真:0571-63102488。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孙锋峰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倪永华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骆向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已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特此公告。

  特此通知。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5-024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4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浙江

  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9:30-11:3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锋峰先生、独立董事吴伟明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倪永华先生、保荐代表人徐懿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5-025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7日(周四)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5年5月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

  3、会议召集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出席对象:

  (1)2015年5月4日深圳证券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确认董事、监事2014年薪酬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第1至第8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第8项议案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30。

  2、登记地点及联系人:

  登记地点:浙江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所在地

  联系人:倪永华

  电 话:0571-63133920

  传 真:0571-63102488

  3、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本人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8。

  2.投票简称:金固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金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的,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永华

  电话:0571-63133920

  传真:0571-63102488

  联系地址: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

  邮编:311400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15年5月7日召开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说明:

  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7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互联网保险进入战国时代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舆 情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数 据
   第A018版:数 据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