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尤玉仙女士的通知,尤玉仙女士因个人投资需求于2015年4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38%。本次减持完成后,尤玉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06.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640%,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14年9月2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尤玉仙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1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98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根据相关规定,尤玉仙女士2015年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应为2014年末持股总数4534.05万股的25%,即 1133.5125万股。尤玉仙女士于2015年2月5日减持378万股, 2015年4月20日减持350万股,尤玉仙女士实际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应为405.5125万股。鉴于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尤玉仙女士所持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导致目前实际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数与上表中的股份数存在差额0.4625万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尤玉仙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 30 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 1%。 2、尤玉仙女士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后,尤玉仙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第二大股东。尤玉仙女士与尤丽娟女士、尤友岳先生、尤友鸾先生、尤雪仙女士、章棉桃女士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441.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245%。 4、关于未来减持计划:尤玉仙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2015年4月20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5、本次减持股东在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证明。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