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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21版)

  4、绵阳九天磁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天奇。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绵阳高新区滨河北路西段268号2栋。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磁性材料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进出口业务。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持股比例48%,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5、天通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晓彬。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嘉兴市亚太路522号2号楼401室。经营范围: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污水处理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污水处理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照明灯具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6、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朱伟。注册资本:62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凌公塘路1号207室。经营范围:光纤、光元器件、电子元器件、集成光电子器件、光电子系统及相关技术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7.74%。本公司董事长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7、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李志勇。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8号科技大楼1728室。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极浆料的生产及销售。

  公司董事长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8、博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茂平。注册资本:5001万元人民币。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幢307室。经营范围:通信系统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信息技术咨询。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通精电的联营公司,天通精电持股比例41.0038%,公司董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9、Altenergy Power System Australia Pty Ltd

  负责人:凌志敏。注册资本:100.00澳元。住所:UNIT 1 0 , 7 VICTORIA PARK PARADE , ZETLAND NSW 2017。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的销售。

  该公司为公司关联公司浙江昱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浙江嘉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张茂水。注册资本:5360万元人民币。住所:嘉兴市嘉杭路1086、1188号。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的加工、制造、修理。经营本企业自产电子陶瓷器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本企业“三来一补”业务。

  该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7.95%,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11、上海天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法定代表人:郭瑞。注册资本:11600万元人民币。住所:古美路1188号6C二层。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和营销策划,企业托管,投资咨询,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文教用品、针纺织品、钢材、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的销售。

  该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12、嘉善县天巍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城。注册资本:5018万元人民币。住所:嘉善县罗星街道汇中大厦1101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该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13、浙江集英工业智能机器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定代表人:REN XU。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8号科创大楼6楼601室。经营范围:3D快速成型设备、电子专用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和销售;机电设备的软件开发与应用、技术咨询与服务。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通吉成机器技术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14、深圳宏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左绍舟。注册资本:5000.8万元人民币。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上沙创新科技园14栋5、6层。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通讯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开发和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租赁。

  该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持有其6%的股权。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对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业务往来,是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是必要的,也是持续性的。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3、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5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9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3月通过投资者竞价方式向包括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9名投资者发行了181,653,042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2.4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6,740,143.4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3,259,848.9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64号验资报告。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4年8月15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和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体项目,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2015年4月8日,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六届五次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向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60,000万元,用于投资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体项目,剩余135,325.98万元投资于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将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归还,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刘红先生、彭果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天通股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东方花旗同意天通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六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6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要求,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非公开发行6000万股股票募集资金于201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2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5元,共计募集资金30,9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13.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286.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404.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882.3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887.21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2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3月6日分别与平安银行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予以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该账户已于2014年7月23日予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年产115万片4英寸LED蓝宝石衬底材料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3月11日的第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11,115.8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14年度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553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3332号)。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通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就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4年度)》。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天通股份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2、2014年度,天通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3、2014年度,天通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程序合法合规,并已经会计师审核鉴证,符合公司项目运营客观情况;

  4、2014年度,天通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综上,天通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4年度)》。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实际募集资金较计划募集资金减少,故对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

  [注2]: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于2013年底完成项目建设,并于2014年度(即达产后第一年)实现净利润4,468.23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前道晶锭生产达产,但后道衬底晶片加工环节由于进口设备周期相对较长、以及工艺调试等原因导致建设期相比可研计划有所推迟,因此尚处于小批量生产阶段,公司未能正常接受市场订单,销售收入未能达到预期,在前期较高的固定成本尚未得到全面摊薄的影响下,公司入库产品成本较高,产能没有达到正常设计水平,故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效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7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4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4日

  至2015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4月18日召开的六届八次董事会、六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公司与关联方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昱能科技有限公司、天通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嘉善县天巍置业有限公司、Altenergy Power System Australia Pty Ltd、博为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潘建清、杜海利、潘娟美、潘建忠、於志华;公司与关联方湖南红太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573-80701330

  传真:0573-80701300

  (三)会议联系人:吴建美

  (四)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邮政编码:314400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 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e访谈”栏目

  一、说明会类型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刊登在2015年4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审阅。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平台交流方式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沟通与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

  2、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潘建清先生、副总裁张瑞标先生、董事会秘书许丽秀女士、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张桂宝女士、副总裁段金柱先生、谈国樑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4月28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 2015年4月29日15:30-16:3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建美

  联系电话:0573-80701330

  传真:0573-80701300

  电子邮箱:tdga@tdgcore.com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19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增进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决定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11:00

  二、活动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公司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活动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2日-13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1:00至4: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传真、电子邮件

  五、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本次活动联系人:吴建美

  电话:0573-80701330

  传真:0573-80701300

  电子信箱:tdga@tdgcore.com

  邮编:314400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加本次活动,同时在活动日之前,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所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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