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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5年4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 4、会议主持人:高学明先生。 5、列席人员:监事、高管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而作出,并对涉及的相关项目及金额进行了变更或者调整。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以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报告期的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上述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起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批准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个别项目列示产生影响,根据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公司将以前年度列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8,682,811.34元调整报表列示为递延收益, 并追溯调整2014年年初数,此项调整只在长期负债项目间进行了变动, 对公司以前年度各报告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而作出,并对涉及的相关项目及金额进行了变更或者调整。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以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实施的,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2015年4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史炎先生 5、列席人员:高管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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