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5-029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补充公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将公告中"八、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等内容进行补充后的公告如下: 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截止201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534,641,4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本次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0,392,422.7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52,354,536股。 分配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企业销售产品、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及劳务、委托加工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康宝华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签订提交议案的关联交易协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未有任何不良记录,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该审计机构制定的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审计规程,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制定的《201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201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和《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能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的激励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后,认为:公司内控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与运行的实际情况。 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规定程序对对外担保进行审批。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保事项,也没有发生与中国证监会规定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李守林、田炳福、吴粒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