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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版)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开通网上交易; (3)已经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机构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3、认购资金的划拨: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暂不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认购资金的划拨服务,认购资金的划拨和注意事项按照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的资金划拨程序办理。 四、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QFII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应当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机构)》,并加盖托管行公章,以及外方负责人签章;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托管行公章); (4)国家外汇局颁发的外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托管人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托管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外方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外方负责人签章,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托管人出具的印鉴卡; (8)外方出具的印鉴卡; (9)由托管人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 (10)如果开通传真交易方式,须提供填妥的《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加盖与开户申请表相同的印章;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机构投资者相关流程办理。 五、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次日发布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洪小源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三)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1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26)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3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0)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4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5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5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6)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7)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58)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1)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6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5)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四)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五)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洪小源 电话:(010)65171166 传真:(010)65187068 联系人:许鹏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联系人:沈兆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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