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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2015-019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5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沈汉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326,697.1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132,669.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6,041,530.87元,扣除年内已实施2013年度现金分红18,375,000.00元及2014年中期现金分红22,050,000.00元后,公司201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2,810,558.2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公司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9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5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28,310,558.2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4年度(含2014年中期分红)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总计为46,550,000.00元,占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94%,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的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七、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沈汉标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4年度支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300.88万元(含税)(其中独立董事2014年度津贴标准为6万元整(含税)/人,分月发放)。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拟在2014年度薪酬基础上,再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做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确认,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即可。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秘办办理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1) 十二、上网公告附件 1、2014年度审计报告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十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3、2014年度财务报表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2015-020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5年4月20日下午1点半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柳冰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326,697.1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132,669.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6,041,530.87元,扣除年内已实施2013年度现金分红18,375,000.00元及2014年中期现金分红22,050,000.00元后,公司201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2,810,558.27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公司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9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5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28,310,558.2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4年度(含2014年中期分红)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总计为46,550,000.00元,占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2.94%,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的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2)。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3)。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十、上网公告附件 1、2014年度审计报告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十一、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3、2014年度财务报表 4、公司监事会签署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2015-021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3日 至2015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5年5月12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8:30-11:30、14:00-17:00 4、登记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8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8号 邮编:510530 电话:020-82150886 传真:020-82150883 联系人:鄢志平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 临2015-022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是否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4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汉标回避表决,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鉴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4年度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王义坤存在购销商品及2015年预计与王义坤存在购销商品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经销商正常的购销往来,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司向独立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沈汉标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4年度,公司向王义坤销售整体衣柜及配套家具67.92万元,交易定价按照公司向独立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三)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5年,公司预计向王义坤销售整体衣柜及配套家具不超过150万元,交易定价按照公司向独立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王义坤为公司揭西地区经销商,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妙玉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妙玉与沈汉标,沈汉标和王妙玉为夫妻关系),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王义坤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王义坤签订《授权经销商合同书(2015年)》,授权王义坤在揭西地区经营公司系列家居产品,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双方另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结算方式为经销商在确认向公司下订单的同时,将货款直接汇入公司银行存款账户,公司在确认收到货款后予以排单生产、发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司向独立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自然人王义坤自2010年以来一直为公司揭西地区经销商,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经营期间销售业绩稳步增长,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产品在揭西地区的销售经营。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是基于公司与经销商正常的购销往来,交易定价按照公司向独立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 临2015-023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6月20日,中国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批准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三、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具体会计政策的影响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变更后,执行财政部2006午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2014年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笫 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按照上述变更后的准则要求,公司对当前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的描述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对部分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进行了完善。 (二)对公司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执行日之前的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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