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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公告编号:临2015-032 债券代码:122058 债券简称:10 豫园债 债券代码:122263 债券简称:12 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7),本公司A股股票自2015年4月8日起停牌。 2015年4月15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0),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方案的拟订,以尽快确定最终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规模尚未最终确定。本公司初步规划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为以下两个: 1、用于公司下属"老庙黄金"和"亚一珠宝"两个黄金珠宝连锁企业的发展。同时为了能够响应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互联网+"的产业发展战略要求,本公司拟用募集资金投资开设并运营全国第一例的黄金珠宝互联网交易平台,该交易平台在国内尚无先例。 2、拟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该项标的资产,需要进行审计、评估且工作量较大,预计在10个交易日无法完成上述工作。 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中对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延期复牌的相关规定: "………. "六、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停牌期限届满前2个交易日向本所申请第一次延期复牌,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一)需要对募集资金拟收购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且工作量较大的; ………"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2日起继续停牌,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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