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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5-01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会议议案(一)-(十二)均属于普通议案,议案(十三)属于特别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1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4月20日15:00-2015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9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黄天火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9,23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71,800,000 股的51.94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9,21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71,800,000股的51.928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71,800,000股的0.0148%。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9,2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9,2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9,2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9,2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9,2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2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七)审议通过了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9,2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八)审议通过了修订《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9,2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九)审议通过了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9,2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9,2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一)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9,2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2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三)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89,23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王志强、王昕、兰涛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14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江日华、常晖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5-01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在 2015年4月20日、4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目前,不存在任何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公司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5-015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玉溪矿业大红山铜矿3万t/a精矿含铜-西部矿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6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止2015年4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亿元人民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5-01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 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1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通知,获悉中国铝业与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的股份协议转让工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公告如下: 2015年4月21日,相关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证券过户登记手续,中国铝业将所持本公司100,000,000股协议转给洲际油气。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铝业持有本公司102,693,0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54%;洲际油气持有本公司10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1%;中国铝业和洲际油气分别为本公司第二、第三大股东。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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