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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举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立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歌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年末增加63.43%,主要是采暖季期间,应收采暖锅炉用户款项增加所致。 2. 报告期应收利息较上年年末增加85.24%,主要系应收的银行理财利息增加。 3.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增加133.31%,主要系预付的工程保证金增加。 4. 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56.10%,主要系本期留抵税额增加。 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0.77%,主要系天然气销售量增加。 2.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0.24%,主要系随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 3.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7.73%,主要系本期合并报表费用增加及随销售量增加费用增加。 4.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70.41%,主要系本期合并甘肃子公司报表增加及本期员工工资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增加较大。 5.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69.82%,主要系银行理财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交上年同期减少39.52%,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增加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公司已在公告中进行了信息披露。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5-01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9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上午10:30时在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5名成员都参加了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5名,分别是周举东先生、周立华先生、吐尔洪·艾麦尔先生、杨生汉先生和赵志勇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周举东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司 201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季度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二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5-018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北京时间12: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为胡中友先生、沈学锋先生、韩小锋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编制了《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 对其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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