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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5-02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傅光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31人,代表股份534,780,4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10,900,000股的比例为58.7090%。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529,635,8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8.1442%;(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5,144,6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648%。公司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畜牧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批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34,701,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2%;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065,215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66%;反对7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批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34,69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059,915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36%;反对7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三)审议批准《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534,69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059,915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36%;反对7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四)审议批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4,69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059,915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36%;反对7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64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14%;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98%;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8%。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534,69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059,915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36%;反对7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4,69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059,915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36%;反对7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64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14%;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98%;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8%。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5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4,69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059,915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36%;反对7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八)在关联股东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526,197,849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8,497,917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31%;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51%;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059,915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36%;反对7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150,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20%;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68%;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2%。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34,695,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2%;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5,059,915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36%;反对79,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64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14%;反对7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98%;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88%。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陈守德先生、吴宝成先生、何秀荣先生在本次会议上作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2014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上述三位独立董事的《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周梦可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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