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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红利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及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7月28日生效,2010年9月1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4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红利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本基金按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任职或离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建立了投资决策及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谨的公平交易机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公司对报告期内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利用数据统计和重点审查价差原因相结合的方法,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时间窗口(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进行了审核和监控,未发现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形。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本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未发生交易所公开竞价的同日反向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1季度,两会强调了房地产政策的转向,事隔3年再次提出了支持改善型需求,随着房地产销售的逐步好转,经济硬着落的风险也随之排除,中期见底的态势比较明确。流动性层面,宽松仍在继续。在1季度央行有1次降准,1次降息,同时加大了信贷力度和社会融资支持。政策层面,从政府的一系列表态看,无论是证监会和央行,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不会出台不友好的政策。估值层面,修复仍在进行,蓝筹的估值处于横向和纵向的中值以下。 市场风格在元旦之后出现较大变化,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成长股表现远远好于以金融地产为代表的蓝筹股,本基金调整了结构,及时的增加了医药、计算机、传媒及电子等成长性比较突出的行业的配置,在2月份以后逐渐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2015年的经济层面,我们依然认为经济底部企稳的概率较大,硬着落的概率很小,关注2季度以后经济的复苏情况。流动性层面,2015年的降息和降准次数会更多,实体经济的利率会逐步下降,对此我们保持乐观。政策层面,从政府的一系列表态看,未来一段时间不会出台不友好的政策。估值层面,估值修复仍在进行。创业板的估值处于横向和纵向的高位,大盘蓝筹的估值处于横向和纵向的中位数以下。 我们对2季度的市场表现是偏乐观的,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成长股在业绩窗口期面临成色检验,整体维持活跃的态势,分化会加大;蓝筹股的业绩相对扎实,年初至今表现较弱,有补涨的可能,业绩超预期的蓝筹可能有估值业绩双击的契机。我们乐观的判断,在2季度,年初至今收益负值的金融地产有转正的机会,一些二线蓝筹,如汽车、家电、电子等,也会有较好的回报。对2015年整年的看法,投资机会比较全面,价值和成长的界限不会太明显,大小盘股票的差距也不会太大。大的机会还是在基本面景气,估值有弹性的行业或板块,在接下来的2季度,随着年报和1季报的公布,一些行业和公司月度的销售数据和经营数据的公布,今年市场的投资主线会逐渐清晰。就全年来看,我们对2015年的组合构建,坚持强调增长和估值的匹配程度,希望一方面能够匹配契约要求,增加红利股票的比例,另一方面又不放弃成长和新兴的领域,期望给投资者带来良好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1.380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450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8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5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参与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及相关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华泰证券(601688)2014年9月6日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4]62号)》,该决定书主要内容为:“你公司管理的华泰紫金增强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泰紫金周期轮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在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期间,存在同日或隔日通过交易对手实现不同计划之间间接进行债券买卖交易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2014年6月就此事项对你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但你公司并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予以改正。”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该公司在收到证监会的上述决定后,已经采取措施梳理相关的流程, 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认为上述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所认定的问题对公司经营和价值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除华泰证券(601688)外,其余的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27日发布公告,自2015年3月26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信达澳银红利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信达澳银红利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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