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4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一)总体情况

  2014年,我国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复苏艰难曲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内外泵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2014年,国际市场汇率波动,作为以美元为出口业务主要结算货币的企业,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震荡给公司远期结售汇收益带来了较大的不利影响,影响到了公司整体业绩。

  一年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经营层与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继续秉承“价值、创新、倾听、共赢”的企业价值观和“为世界提供最好的水泵和水处理系统解决方案,让人类享受高品质生活!”的企业使命,认真贯彻落实,攻坚克难,实现主营业务平稳发展。

  201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45,311,661.8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9%,其中:机械制造行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104,160,932.3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4%;环保行业实现营业收入41,150,729.5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841,260.2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488,404.20元,同比增长42.34%。

  (二)运营主要情况

  1.营销策略升级,夯实渠道基础。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实施营销变革和升级。国内市场,为加快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公司加大了业务宣传及广告投放力度,在CCTV1、CCTV2、CCTV7和部分地方电视台投放了高频次广告,召开省级经销商会议20余场次,并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了多场大型营销活动。在维护传统渠道的同时,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对传统渠道进行电商化创新,组建电商事业部,打造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实现部分产品线上线下交易,给客户带来便利性,并在山东与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开展工银聚网上商城试点,实现经销商订货、销售、付款、对账等一站式网络化服务,为公司渠道拓展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打下基础。海外市场,公司全面调整了组织架构和市场布局,引进了海外营销咨询团队,探索海外市场营销新思路、新模式,依托公司水泵产品90%以上的自主品牌化率,加快海外渠道扁平化建设步伐,逐步构建起强大的海外市场营销网络。

  2.完善产品研发体系,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依托博士后工作站、水泵研究所、省级技术中心、科研院校等强大的研发体系和团队,全年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改进的项目共88项,完成了多个产品的批量上市,如巨能芯井泵、经典型Q(D)Y-K1潜水电泵、智能型AWZB-H1自吸泵、智能芯JET-H1系列喷射泵、PUM离心式微型电泵、旗舰型切割研磨污水污物潜水泵、CPH单相高质屏蔽泵等系列产品。公司“高效离心泵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应用”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授权专利33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外观设计专利17项,截止报告期末,累计获得授权专利近160项。

  3.工艺装备升级改造,生产制造能力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工艺装备上持续投入,全年增加设备投入约4500多万元,引入自动化流水线,提高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使得公司在铸造系统、生产系统、加工系统、监测系统、自动化系统等方面的精益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公司深入推进精益生产管理,加强生产计划管理,改善生产工艺,进一步简化作业步骤,提高原材料利用效率,降低人力及生产成本。公司在生产效率、人员精减、成本控制、流程顺畅等方面也更加得心应手,公司强大而稳健的生产制造平台逐步形成,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奠定了基础,使公司距离在2015年装备水平接近欧洲国家水平的预期目标更近一步。

  4.加强质量管理,完善质量监督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供方及产品质量管理,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内部质量监督趋于标准化、常态化。强化供方的甄选工作,选择优质的供应商强强联手,共同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与服务,并全面推进首检、自检、互检、全检工作,从点到面严格落实质量监督工作,牢固树立质量问题无小事意识。公司实验中心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CNAS)的专家级考察和现场评审,成功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跨入国家级实验室行列,此举将有力推动公司实施高品质制造进程,也进一步提升新界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和加快企业国际化步伐。

  5.子公司经营状况改善,业务布局进一步完善

  在公司管理团队的不懈努力下,部分子公司经营情况得到明显改善。江苏新界、江西新界的经营日趋步入正轨,2014年上半年开始扭亏为盈。公司前期对控股子公司博华环境的管理、业务结构等进行了重大梳理和调整,短期内对业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随着社会对环境治理的迫切要求及新环保法的实施,污水治理行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博华环境一年以来已中标并接管运营多个项目,其战略调整效果已初步显现。新设立了新界泵业(江苏)有限公司,公司将进一步布局大功率污水泵业务。

  6、启动股权激励计划,激发企业内生发展潜力

  公司正式启动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在2015年3月完成了授予登记。此举有利于调动核心经营团队的主观能动性,释放企业内生增长潜力。实施股权激励,旨在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现有的薪酬考核体系,有效地统一股东、企业和核心团队各方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7.提出“两高”发展战略,为公司发展指明了方向

  公司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提出了“实施高品质制造,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的发展战略,简称“两高”战略。“两高”战略与公司企业价值观及企业使命等核心文化思想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两高”战略明确了公司今后的发展方向,也督促全体新界人为之共勉和奋斗。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201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45,311,661.8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9%;营业成本852,100,268.3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91%;费用总额197,904,046.9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2%;扣非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841,260.2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488,404.20元,同比增长42.34%。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利润来源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技术、品牌等优势,逐步深化市场销售渠道,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完善质量管理及监督体系,强化人才战略储备和管理,实现了生产经营的稳步协调发展。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年度盈利预测低于或高于20%以上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收入

  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45,311,661.8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9%;主营业务收入1,105,434,339.81元,同比增长0.66%,其中国内主营业务收入(含污水处理系统)631,165,930.5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6%,国外主营业务收入474,268,409.3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2%。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

  3、成本

  行业分类

  单位:元

  ■

  产品分类

  单位:元

  ■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适用 □ 不适用

  ■

  4、费用

  ■

  说明:(1)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47.58%,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2)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43.70%,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下降等原因所致。

  5、研发支出

  公司近两年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

  6、现金流

  单位:元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2.34%,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242.92%,主要系远期结汇取得的收益增加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下降65.13%,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5.09%,主要系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4042.86%,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长306.90%,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1.83%,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借款及归还自然人借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165.72%,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子公司新界泵业(江苏)有限公司,增加原因是公司在江苏沭阳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界泵业(江苏)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敏田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15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5年4月9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5年4月20日14: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其中董事王建忠、郝云宏,独立董事张咸胜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4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公司2014年工作情况作了回顾和总结,并对2015年工作计划作了部署。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4年度报告》全文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2014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1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45,311,661.8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841,260.2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488,404.2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34%。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04,310,133.44元,较上年末增长6.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86,113,228.67元,较上年末增长7.5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14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经审计,子公司博华环境2014年度全年实现的净利润为-468,049.01元,较本公司收购时原股东陈杭飞、郦云飞承诺需实现的净利润11,800,000.00元少12,268,049.01元。陈杭飞、郦云飞于2015年4月16日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拥有的博华环境360万股权作价1,044万元(其中:陈杭飞转让360万股、郦云飞转让0股)无偿转让给本公司,剩余资金1,828,049.01元已由陈杭飞、郦云飞于2015年4月17日以现金支付给博华环境。

  子公司方鑫机电2014年度全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425,120.79元,较本公司收购时原股东詹秀芳、詹军辉承诺需实现的净利润3,500,000.00元少9,925,120.79元,已由詹秀芳、詹军辉于2015年4月16日以现金缴入本公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1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32,12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63,500元(含税),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拟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敏田、许鸿锋、王建忠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0,000,000股增至321,270,000股,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至321,270,000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详见附件1《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经征求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意见,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逐项审议表决,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许敏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王建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许鸿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施召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严先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郝云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以上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征求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意见,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逐项审议表决,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牟介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甘为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钟永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3。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15-020)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15-021)于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咸胜先生、朱亚元先生连续任职已满6年,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两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16、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敏田、许鸿锋、王建忠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大股东许敏田先生共同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5年5月15日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6)。

  独立董事张咸胜、朱亚元、钟永成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1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于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指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

  1、章程修正案;

  2、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

  注:《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2: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敏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农业机械学会排灌机械分会第九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排灌设备和系统分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台州市第二、三、四届人大代表,温岭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岭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曾任新界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温岭市新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界泵业(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温岭市方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许敏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2,285,724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建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7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浙江大学总裁高级研修班结业。曾任国际贸易一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王建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114,284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许敏田先生之妹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鸿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温岭市服务业联合会会长,温岭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2006年度温岭市服务业十大优秀企业家。现任本公司董事,温岭市新世界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许鸿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714,284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许敏田先生之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施召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5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浙江大学总裁高级研修班结业。自1998年起至今一直从事公司销售工作,曾任公司国内贸易部经理、国内贸易北区总监,现任本公司国内贸易北区总监兼市场部总监,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监事。施召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414,284股,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许敏田先生之表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严先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级职称,会计师,经济师。曾任新界有限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温岭市新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新界泵业(杭州)有限公司监事。严先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郝云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1月出生,汉族,经济学博士。历任延安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山西财经大学教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生导师,浙江省优秀博士后。现任本公司董事。郝云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3: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牟介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教授、教授级高工、博士生导师,1985年7月至2004年5月在沈阳水泵研究所工作,任总工程师、副所长,2004年6月至今在浙江工业大学工作,任工业泵研究所所长,兼任全国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通用机械泵业协会副理事长,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牟介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甘为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硕士,高级律师。现任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省知识产权讲师团讲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浙江大学校友会副会长,杭商全国理事会常务副会长,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奥普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甘为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钟永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7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温岭市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兼任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惩戒委员会委员、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台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台州九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公司的会计顾问。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钟永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16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5年4月9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5年4月20日16: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是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加快产业整合和扩张,提高公司的行业整合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三年。经征求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逐项审议表决,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张宏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刘进小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张宏先生、刘进小先生最近三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6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浙江大学总裁高级研修班结业。曾任新界有限国内贸易部区域销售经理、市场部副部长、市场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张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进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浙江大学总裁高级研修班结业。中共温岭市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温岭市优秀外来创业青年。现任本公司监事、台州新界行政及人力资源部部长。刘进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18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5年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金额为3,336,000元;预计2015年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金额为3,350,000元。公司2015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交易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20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双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定价;

  2、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结算方式:双方按本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采购产品及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且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重很低,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审批程序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相关材料。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遵循了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在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批程序合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19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随着公司环保工程类业务的发展,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针对公司环保工程类业务的特点,拟自2015年1月份开始,对环保工程类业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进行修订和明确如下:

  1、变更前:对于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未区分环保工程类业务,均按以下账龄及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

  2、变更后:将环保工程类业务应收款项按超出合同约定收款时点后的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划分及对应计提比例:

  ■

  3、当环保工程类业务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风险特征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存在显著差异时,应单独进行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说明

  为了适应公司环保工程类业务不断发展的现状,针对环保工程类业务所面对的客户群体的特殊性以及此类业务工程建设期和收款周期较长、坏账风险相对较低的特点,公司有必要修订和明确此类业务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以更加客观、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上述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以前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是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是依据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和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20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名牟介刚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就提名 牟介刚 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0___次, 未出席 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二、提名甘为民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就提名 甘为民 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B110版)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328版)
   第A002版:聚焦2015年基金一季报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综 合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数 据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行 情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B272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