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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09版)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0___次, 未出席 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三、提名钟永成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就提名 钟永成 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18___次, 未出席 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21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牟介刚声明 声明人 牟介刚 ,作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20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牟介刚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牟介刚 (签署) 日 期:2015年4月20日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甘为民声明 声明人 甘为民 ,作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90 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甘为民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甘为民 (签署) 日 期:2015年4月20日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钟永成声明 声明人 钟永成 ,作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66 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钟永成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钟永成 (签署) 日 期:2015年4月20日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22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在公司五楼培训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职工代表125 人,实到115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参会职工代表讨论,一致决定选举潘炳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潘炳琳先生将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潘炳琳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最近三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符合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潘炳琳先生简历 潘炳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专学历。曾任新界有限生产制造部金工车间主任、公司动力设备科科长,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生产技术中心动力装备部部长。潘炳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23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公司拟与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和自然人许敏田先生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借助资本市场,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基金总规模计划2亿元人民币。 投资基金由广发信德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智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胜投资”)担任普通合伙人对产业投资基金进行管理,本公司和许敏田先生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2、关联交易情况 许敏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2,285,724股(持股比例为19.39%,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且关联董事许敏田先生、王建忠先生、许鸿峰先生已回避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产业投资基金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认可专业的股权投资管理人员;推荐投资决策专业委员会人员;签署设立投资基金的协议、合伙协议等相关文件。 二、其他主要投资方基本情况 1.有限合伙人之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 称: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 号:440000000055592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545号美丽家园3层办公楼45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 罗斌华 注册资本: 贰拾叁亿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8年12月03日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及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广发信德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普通合伙人 名 称:广发信德智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 号:440003000050970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1378 法定代表人: 陈重阳 成立日期: 2014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智胜投资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三、产业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由公司和自然人许敏田先生及广发信德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1、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总规模计划2亿元人民币,名称为“广发信德新界泵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注册登记名称为准,简称“基金”)。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总额4000万元;广发信德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总额3900万元;许敏田先生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总额2000万元;智胜投资为普通合伙人,出资总额100万元。剩余部分的出资由广发信德负责对外募集。 基金由智胜投资担任普通合伙人,基金的其他出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可以是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主体。 2、基金定位 基金主要从事先进技术或现代设备(如水泵相关的控制系统、高效电机、污水泵)、基于新界泵业现有资源的信息化(主要为农业信息化、农业物联网及其相关设备)、节能环保等行业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之项目(项目投资区域覆盖境内外)的股权投资。投资基金将通过市场化的资本运作手段,为所投资行业的发展提供产业优化所需的资金,实现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本良性结合。基金充分利用公司和广发信德(广发证券)公司的优势,深入挖掘潜在投资机会,寻找具备高成长性的投资标的进行股权投资,也同时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投资或并购标的支持。公司将借助该基金使用各种金融工具和手段放大投资能力,并分散风险,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投资或并购标的,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借助资本市场及专业机构,以资本形式推动公司产业发展及转型升级,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3、基金的运营与投资管理 智胜投资担任管理人,负责向基金提供管理服务,包括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谈判,作出投资和退出的决策意见,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监控、管理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出资各方经友好协商,以等价现金形式出资。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产生与关联人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存在的风险 1、设立投资基金的目的 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推动本公司产业升级及战略发展的进程,产业投资基金将通过投资和提供增值服务实现资本增值,为合作方及出资者获取满意的回报,也为本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目标服务,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存在的风险 (1)投资基金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能否达到募集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 (2)产业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投资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资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敦促基金寻找符合所定位行业发展需求的投资或并购项目,并通过科学合理的交易架构设计,尽力降低投资风险。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公司与许敏田先生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会前收到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材料。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广发信德和许敏田先生共同对外投资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加快产业整合和扩张,提高公司的行业整合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由于许敏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且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对外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同意本次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与广发信德和许敏田先生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加快产业整合和扩张,提高公司的行业整合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24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4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敏田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张建忠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严先发先生,独立董事钟永成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25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披露了201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详细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15年5月15日8:00-11:00 。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大溪北路492号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登记预约:请参与投资者于2015年5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与公司证券部联系,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丁培; 电话:0576-81670968; 传真:0576-86338769; 邮箱:zqb@shimge.com。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敏田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张建忠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严先发先生,独立董事钟永成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26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大溪北路492号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201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董事候选人许敏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2选举董事候选人许鸿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3选举董事候选人王建忠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4选举董事候选人施召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5选举董事候选人严先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0.6选举董事候选人郝云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牟介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甘为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钟永成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1选举监事候选人张宏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2选举监事候选人刘进小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注:1.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咸胜、朱亚元、钟永成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做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上述议案中议案9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中议案10、11、12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4.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大溪北路492号公司总部大楼三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2),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2。 2、投票简称:新界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新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如议案10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议案10: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即每名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总数=6ד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平均分配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集中使用,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份数与6的乘积,否则无效。 议案11: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即每名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总数=3ד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平均分配给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集中使用,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份数与3的乘积,否则无效。 议案12: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即每名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总数=2ד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平均分配给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集中使用,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份数与2的乘积,否则无效。 (4)如股东对除议案10、11、12以外的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严先发 丁 培 联系电话:0576-81670968 传 真:0576-86338769 电子邮箱:zqb@shimge.com 2、参会费用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 效 期 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附件2: 参会回执 截至2015年5月11日,本人(本公司)持有“新界泵业”(代码:002532)股票 股,拟参加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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