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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在2015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5年4月21日下午14:3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明先生; 4、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25,857,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31,776,000股的75.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5,222,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31,776,000股的75.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35,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31,776,000股的0.076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35,026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781,907股,反对76,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767,407股,反对90,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940,175.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3,896.2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3,382.40万元,利润总额24,230.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44.4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6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625,767,407股,反对76,000股,弃权14,50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61,232,789.08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23,278.91元,本年度剩余可分配利润为55,109,510.17元,上期末未分配利润955,612,858.79元,扣除已付普通股股利41,588,800.00元,2014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9,133,568.96元。 2、同意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31,7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人民币16,635,5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625,767,407股,反对76,000股,弃权14,50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544,526股,反对股份数76,000股,弃权股份数14,500股,同意股份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85.7486%。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767,407股,反对76,000股,弃权14,50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767,407股,反对76,000股,弃权14,50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5,767,407股,反对76,000股,弃权14,50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14,296,255股,反对76,000股,弃权14,50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544,526股,反对股份数76,000股,弃权股份数14,500股,同意股份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85.7486%。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考核,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确定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625,767,407股,反对76,000股,弃权14,50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544,526股,反对股份数76,000股,弃权股份数14,500股,同意股份占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比例为85.748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自2015年4月28日起至2016年4月27日止。 2、同意授权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2015年度审计相关的协议,并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625,767,407股,反对76,000股,弃权14,50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具体申请授信的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625,767,407股,反对76,000股,弃权14,500股。同意股份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5%。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向大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于2015年3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询。 六、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虞文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杭氧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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