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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华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林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曲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 2015年3月31日比2014年12月31日降低43.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托收使其降低所致。 2. 应收利息 2015年3月31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449.17%,主要原因是公司委托贷款给中泰信实业公司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约定半年一结息,产生的期末应计未收利息所致。 3. 其他流动资产 2015年3月31日比2014年12月31日降低42.9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末留抵的增值税减少所致。 4. 短期借款 2015年3月31日比2014年12月31日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末还清银行贷款所致。 5. 应付职工薪酬 2015年3月31日比2014年12月31日降低65.03%,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发放上期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6. 应付利息 2015年3月31日比2014年12月31日降低91.55%,主要原因是公司还清短期借款所致。 7. 财务费用 2015年1-3月比2014年1-3月增长1422.66%,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贷款利息较上期增加所致。 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15年1-3月比2014年1-3月增加29,055,825.00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铜、铝期货浮动盈利所致。 9.投资收益 2015年1-3月比2014年1-3月减少亏损21,042,957.52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铜、铝期货交割、平仓亏损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支出 2015年1-3月比2014年1-3月增加463.42%,主要原因是常州八益公司支付出口销售赔偿损失款147,546.4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法定代表人:张华凯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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