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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4版) 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014年12月31日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2014年12月31日 ■ 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2014年12月31日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东方财富2014年1月9日公告称,日前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沪证监决[2014]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天天基金限期整改。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2014年6月30日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5.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2.基金净值表现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9月6日。 ②根据《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含首次公开发行和增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股票组合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85%-95%,其中投资于中证5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规则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9、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10、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分级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每日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通常情况下,指数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计提的指数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支付方式为:每季支付一次 如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发生变更,按照变更后的费率、支付方式执行。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及第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结合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的运行情况,对其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代销机构和会计事务所信息。 (五)在“十二、基金的投资” 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并更新了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六)在“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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