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的进展公告》(2015-21号),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一交易日(2015.4.8)的持股数量填写错误,现对该公告中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为:
(一) 前十大股东、前十大流通股东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单位:股
■
现更正为:
单位:股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该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4-24 | |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 2015-04-24 | |
|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1鹿港债”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 2015-04-24 | |
|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 2015-04-24 | |
|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的进展公告的更正公告 | 2015-04-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