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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苗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7,751,390.34
126,782,371.52
-15.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302,430.00
17,847,972.62
3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151,529.21
10,099,153.19
-160.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5,583,385.79
-28,142,192.01
-26.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15
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15
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
0.94%
0.3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61,520,047.72
2,140,756,176.71
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62,295,971.78
1,818,394,531.68
2.4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267,029.04
主要系转让所持有的境外公司Smart Choice Holding Limited股份产生的收益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056,575.66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9,205,528.81
主要系理财产品在本报告期内到期。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7,783.93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37,390.37
合计
29,453,959.21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7,500,000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沈锦华
境内自然人
58.49%
68,727,661
51,770,746
姚瑞波
境内自然人
2.83%
3,320,044
2,610,033
许剑峰
境内自然人
1.62%
1,899,973
1,424,980
谢永忠
境内自然人
1.40%
1,641,304
1,230,978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00%
1,177,163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2%
849,956
0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2%
849,831
0
光大证券-光大银行-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0.69%
808,413
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一组合
其他
0.66%
779,283
0
富国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富国基金公司混合型组合
其他
0.51%
599,895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沈锦华
16,956,915
人民币普通股
16,956,915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77,163
人民币普通股
1,177,16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849,956
人民币普通股
849,956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849,831
人民币普通股
849,831
光大证券-光大银行-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08,413
人民币普通股
808,413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一组合
779,283
人民币普通股
779,283
姚瑞波
710,011
人民币普通股
710,011
富国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富国基金公司混合型组合
599,895
人民币普通股
599,895
蔡宏基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许剑峰
474,993
人民币普通股
474,99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沈锦华、姚瑞波、许剑峰、谢永忠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10.77万元,比年初增加105.96万元,增长2202.39%,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文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71.90万元,比年初增加426.17万元,增长66.00%,主要系下属子公司焦点进出口服务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784.83万元,比年初增加405.87万元,增长107.10%,主要系预付展览费和广告费款项增加所致;
4.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498.26万元,比年初增加160.94万元,增长47.71%,主要系办公大楼工程施工费增加所致;
5.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58.35万元,年初余额为0,主要系下属子公司焦点环球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6.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43.74万元,年初余额为0,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文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7.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256.29万元,比年初减少518.73万元,减少66.93%,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 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22.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2.28万元,减少69.02%,主要系报告期计提营业税减少所致;
2. 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为2,841.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67.29万元,增长935.20%,主要系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Crov Global Holding Limited转让所持有的部分Smart Choice Holding Limited股权所致;
3. 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为307.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0.86万元,减少42.91%,主要系报告期内确认的项目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4. 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为598.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0.15万元,增长94.15%,主要系报告期内按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率计提所得税,较上年同期10%的税率上升所致;
5. 其他综合收益:报告期内其他综合收益为2,059.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72.00万元,增长17125.26%,主要系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67.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6,234.36万元,增长114.79%,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4.60万元,增长319.65%,主要系下属子公司焦点环球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3. 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15万元,增长137.36%,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文笔网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新台币汇率上升所致。
(四)截止2015年3月31日,中国制造网共有注册收费会员12,674位,其中英文版共有12,120位收费会员,中文版共有554位收费会员。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1月3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与南京磐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捷士达高校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江苏健康无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持股50%。公司已于2015年1月20日完成注资。详情请查阅2014年12月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批准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2)。
2、2014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拟分为三期,对2015年度至2017年度的三年考核期,在满足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累计金额的前提下,公司将滚动设立独立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该议案已于2015年1月13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2014年12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相关资讯和2015年1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
3、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与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Smart Choice Holding Limited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鉴于慧择经纪现已安排境外股权架构的搭建,公司全资孙公司Crov Global Holding Limited以400万美元的对价将其持有的Smart Choice Holding Limited的879股股份转让给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同时,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将以50万美元认购Smart Choice Holding Limited新发行的110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Smart Choice Holding Limited的股权比例将由69.07%下降至35.32%。详情请查阅2015年2月1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
4、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第六期员工借款的名单。此次参与购房贷款员工共38人,借款总额合计为人民币745万元。详情请查阅2015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核准第六期购房借款员工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合资设立江苏健康无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02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24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01月14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
2015年02月14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核准第六期购房借款员工名单
2015年03月24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锦华先生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锦华先生于2007年12月向公司出具了《放弃竞争和避免利益冲突的承诺函》。
2007年12月01日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其承诺
公司董事姚瑞波、许剑峰、黄良发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董事姚瑞波、许剑峰、黄良发于2007年12月向公司出具了《放弃竞争和避免利益冲突的承诺函》。
2007年12月01日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其承诺
公司监事谢永忠、李丽洁、王静宁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监事谢永忠先生、李丽洁女士和王静宁女士于2007年12月向公司出具了《放弃竞争和避免利益冲突的承诺函》。
2007年12月01日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其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孰低者的百分之三十。
2011年12月30日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其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锦华先生
为减轻员工购房压力,帮助员工更好地安居乐业,公司于2012年2月3日开始实施《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计划运行4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锦华先生承诺,若借款员工出现连续3个月未能正常还款的情形,其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该员工未偿还的借款按照账面价值支付给公司。
2012年02月03日
自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购房借款员工按期、全部归还借款时止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其承诺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减轻员工购房压力,帮助员工更好的安居乐业,公司于2012年2月3日开始实施《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计划运行4年。在实施购房借款的同时,公司承诺:1、用于提供购房借款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2、在每期购房借款发放后的12个月内不存在: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②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③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2012年02月03日
自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购房借款员工按期、全部归还借款时止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其承诺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月27日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转让部分股票收益权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沈锦华先生计划将其所持有的不超过1,000万股的公司股票收益权以每股1元的价格分3期转让给已工作一定年限的员工。公司承诺不为员工受让股票收益权提供贷款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不因员工参与控股股东的股票收益权转让计划而降低其工资薪酬水平。
2014年01月27日
自股票收益转让计划全部实施完毕时止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其承诺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了《平安财富*睿丰一百五十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理财产品。公司承诺在近12个月内及购买理财产品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2014年03月12日
2015年03月12日
该承诺已执行完毕。承诺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其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不适用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00%
至
30.00%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7,187.78
至
9,344.11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187.7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预计投资活动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导致净利润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元)
期初持股数量(股)
期初持股比例
期末持股数量(股)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账面值(元)
报告期损益(元)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股票
300339
润和软件
19,500,000.00
8,000,000
3.47%
8,000,000
3.47%
177,280,00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上市前增资认缴股份
合计
19,500,000.00
8,000,000
--
8,000,000
--
177,280,000.00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2010年07月16日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无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0年7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扩股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自有资金1950万元以每股6.5元的价格认购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和软件”)不超过300万股的股份。润和软件于2012年7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2013年3月18日,润和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4年3月24日,润和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截至2014年5月21日,公司持有润和软件的股份为9,000,000股。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减持润和软件100万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润和软件的股份为8,000,000股,持股比例为3.47%。本公司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2,392.00万元,其中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358.8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2,033.20万元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锦华
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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