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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全面加强基础管理,深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经营指标,全年未发生重大责任性维稳、安全、火灾事故,生产安全环保工作运行平稳。具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优化供电结构,综合电价得到降低。报告期内,公司以优化供电结构为抓手,着力强化热电厂的内部管理,降低发电煤耗,提升发电量,全年发电量同比提高20%,为公司完成经营目标起到了决定作用。

  二、加强市场研判,市场把控能力提升。为应对铝价持续下降,公司加强市场研判,积极进行市场化运作,向市场要效益。一是做好期货保值业务;二是通过优化煤炭采购管理,降低煤炭采购成本,使全年发电成本同比下降;三是加强招议标和采购过程管理,加强对辅材采购管理,重点加强了石油焦采购的管理。

  三、改善产品结构,产品附加值得到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提升中高端铝合金产品比重,铝产品销售结构得到优化,推进了产品结构的转型升级。

  四、深入推进运营转型,成效进一步扩大。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进运营转型工作,运营转型基础管理进一步加强,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技术指标的稳定向好,费用得到进一步降低。公司全年共实现转型收益1.54亿元。

  五、通过推进内部市场化改革,进一步释放活力。

  六、加强财务管理,提升融资能力。财务部以现金流保障为重点,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中期票据、信用证等业务,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公司资金需求。

  七、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对公司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支撑度进一步提升,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取得新进展。报告期末,公司新型阴极结构铝电解槽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八、积极探索多元化经营,谋求企业转型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参股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20%股权,涉足稀土行业;收购万吉能源100%股权,涉足油气行业,公司正在积极探索转型升级和多元化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自2014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对施行日已存在的内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的相关影响数如下:

  ■

  b、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c、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收购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由于该公司为新注册成立的公司,无上年度同期数据。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5-019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在北京西苑饭店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8名,董事卢东亮和独立董事孟钟剑因工作安排原因不能出席现场会议,分别委托董事蒋英刚和独立董事孙响林代为出席。

  (四)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蒋英刚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年报编制要求,全体董事、高管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二) 《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329,107,268.59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2,910,726.8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509,605,314.88元,至本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为1,805,801,856.61元。

  根据深交所关于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至本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602,375,778.05元。

  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出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

  不分配的原因:一是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参股中国稀土并收购万吉能源,累计支出大额现金;二是在当前经济回落的大背景下,资产价格相对较低,存在着收购资产或投资的机会。未分配的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寻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投资机遇;公司将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考虑进行中期分配。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四)《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积极进行内控建设,结合内控执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编制并出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对此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监事会对该报告没有异议。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合理并有效执行,内控体系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障。《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对该报告无异议。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查阅。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五)《公司201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2015年度预计铝液总产量44.5万吨,铝产品产量44.47万吨,其中:铝锭产量8.77万吨,铝合金棒6.1万吨,外销铝液产量29.6万吨。2015年度预计产销平衡。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六)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

  为完善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的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的管理,结合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董事会决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并自发布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5年修订)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查阅。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七)修改《公司章程》关于公司住所议案

  修改公司章程第5条关于公司住所条款,修改后的条款为:

  第5条 公司住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邮政编码45400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属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总经理据此办理公司住所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修改后的章程全文将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八) 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审计费用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审计费用。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本议案审议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九)公司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铝液关联交易议案

  2015年度,公司将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电解铝液40000吨。此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宋支边回避了表决,关联关系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派出董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十)公司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铝合金关联交易议案

  2015年度,公司将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铝合金4800吨。此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宋支边回避了表决,关联关系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派出董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十一)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季报编制要求,全体董事、高管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查阅。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十二)《公司热电厂烟气深度除尘改造项目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治理相关要求,公司投资建设热电厂烟气深度除尘改造项目,以进一步提高热电厂除尘效率。该项目投资金额约2600万元。该项目将分步实施改造,在不停用发电机组的情况下,先改造电除尘,待机组大修期间再实施脱硫塔深度除尘脱硫改造。该工程(电除尘项目)预计于2015年底前完工,全部工程将于2016年5月底前完成。该项目完工后可以大幅降低烟尘排放浓度,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十三)《公司电解三分厂整流所新增整流机组项目议案》

  为确保公司电解三分厂电解系列的生产稳定,提高电三整流所对电解系列的供电可靠性,公司将在电三原有4套整流机组的基础上新增1套,实现5套整流机组配置。该项目投资金额约1761万元,工期12个月,预计2016年6月底前完工。该项目完工后可以提高整流效率,节约电力,降低整流机组运行温度,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十四)《公司热电厂煤场封闭煤棚工程项目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治理相关要求,公司拟投资建设热电厂煤场封闭煤棚工程项目。煤棚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网架。该项目投资金额约4000万元,工期8个月,预计2015年底前完工。该项目完工后,可以达到抑制煤场扬尘,进一步改善热电厂及周边环境质量。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十五)《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根据财务部相关要求,董事会决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十六)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公司将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提议将以上第(一)、(二)、(三)、(七)、(八)、(九)、(十)共七项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十七)审阅《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董事会审阅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查阅。

  三、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5-021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万方集团)销售铝液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2.公司向万方集团销售铝合金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两项日常关联交易2015年度预计交易金额合计58403万元(含税)。

  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关联董事宋支边回避了表决。

  此两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该两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万方集团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

  本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含税)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本年年初至2015年4月20日,本公司与关联万方集团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472.89万元(含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160号

  注册资本:964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支边

  主营业务:铝治炼及压延加工,铝制品。

  2014年底财务数据:

  总资产54703万元,净资产37262万元,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4573万元,净利润-2677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万方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万方集团为国有独资企业,本公司原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有多年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万方集团销售铝液关联交易

  合同有效期和产品数量:2015年度,公司将向万方集团销售电解铝液40000吨。

  定价原则和依据:

  2015年1月-3月份,采用“一半期货价,一半现货价”的定价方式,单价按当月基础结算价下浮260元/吨结算。现货价基础结算价=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二月份计价周期为元月27日至二月26日),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长江有色现货市场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期货价基础结算价=上海期货交易所当月中旬公布的铝现货月合约的月度加权平均价。

  2015年4月-12月,采用“长江报价周均价”的定价方式,单价按每月提货当周基础结算价下浮230元/吨结算。当周基础结算价=当月当周有效交易日长江报价平均价(每个有效交易日上午长江有色现货市场公布的价格中间价之和/有效交易天数)。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现款现货,款到提货。

  2. 向万方集团销售铝合金关联交易

  合同有效期和产品数量:2015年度,公司将向万方集团销售铝合金4800吨。

  定价原则和依据:铝棒单价按长江现货市场AL99.70铝锭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月均价为定价基础,6063铝合金棒加上加工费340元/吨作为单价。如需其它牌号,加工费双方另行约定。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当月货款在当月28日前结清。当月货物交完且甲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履行公司内部合同的审批程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万方集团销售铝液和铝合金事项,属本公司正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定价方式依据了上海期货交易所和长江现货市场公开市场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认为该交易对稳定公司生产经营有积极意义。

  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孟钟剑、刘立斌、孙响林、文献军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一)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全部回避了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该关联交易事项全部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价格主要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和长江现货市场公开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该两项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同意将此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向万方集团销售铝液合同。

  (四)公司向万方集团销售铝合金合同。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5-023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 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要求而进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了三项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五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上述会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进行列报外,其他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一)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本公司对施行日已存在的内退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的相关影响数如下:

  ■

  (二)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三)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和2012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两年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2年度和201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未导致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批准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影响,因此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行,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5-02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全票同意,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3时整。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 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8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东本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三)《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四)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修改《公司章程》关于公司住所议案

  (六)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审计费用议案

  (七)公司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铝液关联交易议案

  (八)公司向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铝合金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出席通知

  欲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5月14日前将出席会议的通知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传真方式送达通知。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代理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除持有上述资料外,出席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三)登记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14日,每天9时至16时。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东本公司办公楼四楼综合办(证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2

  2.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万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 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1)申请服务密码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投资者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深交所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投资者遗忘服务密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挂失申报的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2.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者等于1的整数。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当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2)申请数字证书流程

  数字证书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投资者登录http://ca.szse.cn网址,按照业务办理相关说明可办理数字证书的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755-88666172。

  申请数字证书的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个交易日内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0391-2535888 传真:0391-2535597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东 邮编:454172

  电子邮箱:mdy668@126.com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相关费用自理。

  (三)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出席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公司(人),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5-025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六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监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3日在北京西苑饭店召开。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3人全部出席会议。

  (四)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中强先生主持。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二)《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工作情况”部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意见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该报告没有异议。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四) 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对该预案的提出、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五)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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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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