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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吉电股份,证券代码:000875)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4月24日、4月27日和4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联系,获悉其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联合重组事项仍在制定具体方案过程中,待具体方案制定完毕后还需上报批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将及时告知公司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重要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已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敬请查阅。
3、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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