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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5-03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7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贤投资")、上海智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越投资")、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国际")设立并管理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深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信资产")设立并管理的瀚信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瀚信定增1号")、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潭新盛")、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湘潭新鹏")共7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不超过5,415.60万股(含本数)A 股股票。其中,向电化集团非公开发行8,700,000股股份,向农银国际拟设立和管理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15,650,000股股份,向上海智越非公开发行13,030,000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5,999,991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电化集团持有上市公司65,051,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19%,振湘国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2,713,3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3%,产业集团通过振湘国投间接持有上市公司87,765,17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22%。农银国际等其他六名特定对象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电化集团增持上市公司8,700,000股股票,电化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为34.14%;振湘国投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2,713,37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52%;产业集团通过振湘国投间接持有上市公司44.66%的股份;农银国际拟设立和管理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5,6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5%;上海智越将持有上市公司13,03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3%。其余特定对象中,景贤投资、瀚信定增1号 、湘潭新盛和湘潭新鹏分别持有本公司4.03%、3.22%、0.32%和0.19%的股份,所持股份比例均不足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电化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湘潭市国资委。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特作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5-35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长韦振宇先生亲属何欣女士于2015年4月27日以28.30元/股的价格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韦振宇先生在知悉该情况后建议何欣女士立即停止买入并尽快处置所购入全部股票,如有获利所得则上交给上市公司,何欣女士遂于2015年4月28日以27.04元/股的均价卖出所持公司全部股票2,000股。前述买卖股票过程不产生盈利。 何欣女士表示:上述买卖蓝鼎控股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公开信息,对证券市场、行业以及对蓝鼎控股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且韦振宇未向本人透露过蓝鼎控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韦振宇先生在何欣女士买入股票前并不知情,但对于其亲属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表示遗憾,保证今后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约束亲属参与股票交易行为。 公司将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相关法规的培训,提请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约束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 2015-07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二期证券公司短期 公司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接受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备案的通知书》(深证上[2014]410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净资本60%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详见2014年11月11日公司公告2014-125号)。 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证券公司短期债")已于2015年4月28日发行完毕,本期证券公司短期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期限为206天,票面利率为4.95%。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报备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044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48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答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桐君阁 股票代码:000591 公告编号:2015-36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A 股(证券代码:000591)交易价格于近日内日均换手率累积异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核实情况说明 1、2015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预案》。目前,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征询,第一大股东目前正对本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已披露,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涉及与本公司相关的其他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5-26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钢国际,股票代码:000928)自2015 年4月8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8日公告的《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9)以及2015年4月15日、22日公告的《拟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21、2015-23)。 公司此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正在讨论当中,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5-026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详细情况如下: ■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一种分体式柱塞气举装置为公司自行研发、设计和生产的一种气举装置,公司对该项专利拥有绝对的自主知识产权。以上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我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9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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