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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培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海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雪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减少59.80%,主要原因系公司预付原料款方式交易大幅减少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数较期初增长137.44%,主要原因系公司定期存款应收利息有所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减少62.12%,主要原因系公司原料采购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款项减少所致; (4)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增长144.93%,主要原因系公司预收销售货款有所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减少34.75%,主要原因系公司年初已计提的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已发放完毕所致; (6)财务费用减少了1168.05%,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了360%,主要原因系公司原料采购及其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了1,058,437%,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支付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培服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12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13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4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和审核过程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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