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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广夏,证券代码:000557)于2015年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对可能导致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15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公告,2015年4月28日,披露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近日,个别媒体对公司《关于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了报道,但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的经营情况及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关于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光伏电站事项不构成对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拟收购光伏电站事项不会影响本次重组进度,亦不与本次重组互为前提,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障碍。由于拟收购事项的相关尽职调查、方案论证、资产评估、战略规划等工作尚未完成,本次拟收购光伏电站事项尚需经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最终能否顺利完成上述收购事项尚无法确定;以该拟收购事项为起点逐步介入清洁能源领域的经营战略,对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业务经营及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低入1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仍低于1000万元,2016年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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