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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黎立璋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海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春海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⑴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890.96万元,减少幅度39.67%,主要系报告期收回应收保证金所致; ⑵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年初余额减少14,332.52万元,减少幅度94.11%,主要系报告期末将重分类在本项目的待抵扣进项税额抵扣回所致; ⑶工程物资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90.26万元,增加幅度62.14%,主要系报告期末工程用材料增加所致; ⑷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290.92万元,增加幅度75.21%,主要系报告期待弥补亏损增加所致; ⑸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648.50万元,减少幅度50.63%,主要系报告期已缴纳了期初未缴的税款所致; ⑹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625.88万元,增长幅度48.53 %,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付质保金较年初增加所致; 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3,493.31万元,减少幅度85.39 %,主要系报告期付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费所致; ⑻应付利息报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2,600万元,增加幅度61.14%,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计提债券利息所致; ⑼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30.82%,主要系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减少导致增值税附加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⑽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升392.37%,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⑾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30.88%,主要系报告期按权益法核算的参股单位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⑿营业外支出本年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系报告期未发生营业外支出所致; ⒀营业利润、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02.86 %、304.19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钢材平均毛利率较2014年同期下降所致; ⒁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53.46 %,主要系报告期亏损较多所致; ⒂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2.85%,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5.33%,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⒄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92.91%,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于2015年4月1日(周三)13:00开始起临时停牌,并于2015年4月2日披露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于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6日披露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公告编号2015-017)。 截止本公告日,该重大事项还在开展相关工作,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110,证券简称:三钢闽光)将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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