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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志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志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3年12月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综艺光伏有限公司与其第二条生产线供应商韩国周星工程有限公司(韩国周星为综艺光伏的股东,持有综艺光伏33.3%的股份)签署《协议书》,由韩国周星对综艺光伏第二条生产线自2011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12日期间未达产损失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5,15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韩国周星尚未全部支付上述补偿款。综艺光伏已与设备供应商韩国周星进行多次商谈,韩国周星表示将继续履行《协议书》中的补偿义务。 2014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韩国周星签署《江苏综艺光伏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共同投资1260万美元对综艺光伏进行等比例增资,增资资金拟用于综艺光伏生产线改造。目前,综艺光伏正积极推进生产线改造谈判相关事宜,双方将对改造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分析,以期形成有益于股东各方的最佳运营模式。 (2)2015年2月25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育总局关于切实落实彩票资金专项审计意见加强体育彩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受该通知以及财政部、民政部和体育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影响,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纸化彩票代购业务已陆续暂停,具体恢复时间待定。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再融资限售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先生参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并承诺此次认购的19,540万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股份预计可上市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 昝圣达先生在承诺期间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义 日期 2015-04-28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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