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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祝义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新生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3月23日,检察机关对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详见2015年3月28日公司重要事项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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