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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戴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君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晔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任杭中、杨广水、杨燕、王利平等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云传媒”)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交易各方协商,任杭中、杨广水、杨燕、王利平等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灵云传媒100%股权交易作价为80,000万元,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中的80%,即64,000万元,以支付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中的20%,即16,000万元。为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绩效,公司拟向王利平、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王利平认购不超过15,000万元,宁波融合认购不超过5,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灵云传媒100%股权,灵云传媒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3月23日上述交易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69)、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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