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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0版) 客服热线:4006-525-676 公司网址:www.hao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李尔华 电话:020-89188970 传真:020-89899175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9楼 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 020-38799335 经办律师:黄贞、邹志峰 联系人:程秉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洪锐明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明静、吴迪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图把握中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的方向和脉络,投资于新经济周期中具备高成长性的上市公司,积极把握由此带来的获利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准予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权证、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如期权等),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新动力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为主的分析模式,以宏观基本面分析和策略研究为基础,结合政策面和资金面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及投资价值进行评估,以此制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并适时进行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力争前瞻性地研判驱动中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的新增长动力,重点投资于能从新经济周期中受益、具备高成长性的上市公司,以此为基础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1、新动力主题的挖掘 新增长动力是指在经济周期中,能够引领中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的关键性和趋势性的驱动因素。本基金对新增长动力主题的挖掘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 (1)以宏观基本面分析和策略研究为主,结合政策面、资金面等多种因素,努力探寻新经济周期中结构转型的方向和脉络,深入把握整体投资环境; (2)根据前述分析,重点挖掘在经济周期中充当经济发展引擎、主导未来经济发展方向的关键驱动力量,即“新增长动力”,现阶段涌现的潜在新动力有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新兴产业的崛起、新型城镇化、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内需拉动等; (3)随着时间推移,以及基本面、政策面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潜在的新增长动力会不断涌现,其影响的持续性和力度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因此,基金管理人将在有效识别中国经济潜在的新增长动力基础上,结合市场趋势、资金面等因素,对其有效性、持续性、影响的广泛性等方面进行持续跟踪评估,据此形成围绕新增长动力为核心的投资方向,并适时调整。 2、行业配置 结合前述所挖掘的新增长动力,评估其对各个行业的影响方向及影响程度,并结合对各行业发展周期、行业景气程度和行业评级等的分析,寻找新经济周期中具备高成长性的优势行业,并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对筛选出的优势行业进行综合评估,由此确定对各行业的配置比例。 3、股票配置 在上述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采用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分析框架,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进一步筛选出受益于该新增长动力、在本行业中具备高成长性的股票,以此构建股票组合。主要的评估因素包括: (1) 定性分析 本基金重点从竞争优势、管理层能力及治理结构、经营环境等角度,对企业在本行业是否具备比较优势、能否获得高于行业平均发展速度的内在驱动因素及其持续性进行研判,致力于挖掘出受益于新增长动力、具备高成长性的优质个股。 1)对公司竞争优势的评估,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挖掘: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市场优势、产品及服务优势。其中,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即企业因掌握专利技术或垄断特殊资源,而拥有持续高于其同业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市场优势,主要指企业在行业细分市场中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在行业竞争格局中持续占据优势地位。产品(服务)优势,是指公司在保持低成本、产品差异化或持续的产品创新方面所具有的业内领先地位。本基金主要从以上五大因素挖掘企业的竞争优势来源。 2)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能力、经营理念和治理结构。本基金关注公司现有的经营活动是否高效有序、管理团队是否稳定。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方向和发展计划,是否与中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方向相契合,并综合考虑了本公司资源的最佳配置及其自身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此外,良好的治理结构,既能促使管理层勤勉尽责、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行动准则,从而有利于公司竞争优势的维持。 3)公司经营环境评估。由于各个公司在所处的经济区域及产业配套设施完善度等多个方面均有不同,同一宏观因素或行业因素,对该行业内不同公司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程度均有差异,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2) 定量分析 本基金将主要运用财务报表分析与估值分析方法进行个股的定量分析。财务分析方面,本基金采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率、净资产回报率(ROE)以及经营现金净流量,作为评价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核心财务指标。估值分析方面,本基金将采用(P/E)/G作为估值分析的主要指标来考察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一般而言,(P/E)/G值越低,股价被低估的可能性越大。 (三)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坚持稳健投资原则,对各类债券品种进行配置。本基金根据对利率走势的预测、债券等级、债券期限结构、风险结构、不同品种流动性的高低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为投资者获得稳定的收益。 债券投资策略的关键是对未来利率走向的预测,并及时调整债券组合使其保持对利率波动的合理敏感性。本基金将在利率合理预期的基础上,通过久期管理,稳健地进行债券投资,控制债券投资风险。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判,以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股票现货资产进行匹配,实现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股指期货时,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冲系统性风险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2、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加强基金风险控制,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 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最新规定执行。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二)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研究发展部根据自身或者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构建股票备选库,对拟投资对象进行持续跟踪调研,并提供个股决策支持;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小组提供债券研究支持。 3、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根据投研联席会议的决议,结合对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投资时机的分析,拟订所辖基金的具体投资计划,包括:资产配置、行业配置、重仓个股投资方案。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小组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5、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小组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中央交易部执行。 6、中央交易部按相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小组。 7、监察稽核部的绩效评估与风险管理小组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项及下项8.4.2、8.4.3的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此外, “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判,以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股票现货资产进行匹配,实现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操作,由此获得股票组合产生的超额收益。本基金在运用股指期货时,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对冲系统性风险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未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出现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 1. 本基金本报告期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年3月19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4年3月19日,至披露时点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4年1号)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第二部分 释义”部分,更新了《运作办法》等法规的相关信息。 2.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3.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人员变动及业务经营情况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4.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的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的资料进行更新。 5. 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 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 7. 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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