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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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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3版)

  联系电话:010-5285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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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服热线:400-609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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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名称: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中经北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陈莹莹

  联系电话:13261320700

  业务传真:010-88381550

  客服热线:010-68998820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102)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一路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联系电话:010-88312877-8009

  业务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热线: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103)名称: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129号新华1949产业园东门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联系人:陈莹莹

  联系电话:13261320700

  业务传真:010-88381550

  客服热线:010-68998820

  公司网址:www.bzfunds.com

  (104)名称: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林松

  联系人:李智磊

  联系电话:0592-3122679

  业务传真:0592-8060771

  客服热线:0592-3122731

  公司网址:www.xds.com.cn

  (105)名称: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定代表人:王岩

  联系人:胡明会

  联系电话:010-59200855

  业务传真:010-59200800

  客服热线:400-819-9868

  公司网址:www.tdyhfund.com

  (106)名称: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联系人:刘芸

  联系电话:023-86769637

  业务传真:023-86769629

  客服热线:400-8877-780

  公司网址:www.cfc108.com.cn

  (107)名称: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刘艳妮

  联系电话:021-80133827

  业务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热线: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108)名称:北京恒久浩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3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15B5(西区15层)

  法定代表人:谢亚凡

  联系人:陈冲

  联系电话:010-88580321

  业务传真:010-88580366

  客服热线:4006-525-676

  公司网址:www.hao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56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李尔华

  电话:020-89188970

  传真:020-89899175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9楼

  负责人:程秉

  电话:020-38799345

  传真: 020-38799335

  经办律师:黄贞、王志宏

  联系人:程秉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人代表:卢伯卿

  联系人:洪锐明

  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明静、吴迪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所投资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包括信用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具体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非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股票增发,持有的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信用债和可转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情况,并结合各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风险收益特征,在符合相应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债券资产配置和“自下而上”的个券精选相结合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从整体上来看,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策略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确定组合的久期和组合的利率期限结构;进行组合资产的类属配置和个券选择;根据相关影响因素的变化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及时动态的调整。

  (1)利率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GDP、CPI、国际收支等国民经济运行指标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并在此基础上判断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在内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对市场利率水平和收益率曲线斜度未来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主要包括资产类别选择、各类资产的适当组合以及对组合的管理。本基金主要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的方法,“自上而下”的在债券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国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等资产类别之间进行类属配置,进而确定具有最优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3)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是本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之一,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非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因此,信用债投资策略是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具体而言,本基金的信用债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信用利差曲线配置、信用债供求分析策略、信用债精选和信用债调整四个方面。

  1)信用利差曲线配置

  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的信用利差收益率。因此,我们将基于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进行相应的信用债配置操作。首先,本基金内部的债券研究员将研究和分析经济周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信用债市场供求、信用债市场结构、信用债品种的流动性以及相关市场等因素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然后,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外部权威、专业信用评级机构的研究成果,预判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最后,在此基础上,本基金确定信用债总的配置比例及其分行业投资比例。

  2)信用债供求分析策略

  目前,我国的信用债市场尚未完全统一,主要体现为大部分信用债不能在主要的债券市场上同时流通,部分债券投资机构也不能同时参与到多个市场中去,同时,信用债的发行规模和频率具有不确定性,而主要机构的债券投资需求又会受到信贷额度、保费增长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整体而言,我国信用债的供求在不同市场、不同品种上会出现短期的结构性失衡,而这种失衡会引起信用债收益率偏离合理值。在目前国内信用债市场分割的情况下,本基金将紧密跟踪信用债供求关系的变动,并根据失衡的方向和程度调节信用债的配置比例和结构,力求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3)信用债精选

  本基金将借助公司内部的行业及公司研究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并综合参考外部权威、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发债主体企业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行条款,以确定信用债的实际信用风险状况及其信用利差水平,挖掘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信用利差收益相对较大的优质品种。具体的分析内容及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及其债务水平等。

  4)信用债调整

  信用债发行企业在存续期间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或事件的影响,从而导致其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债券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后,本基金将及时采用新的债券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信用债等进行重新定价,尽可能的挖掘和把握信用利差暂时性偏离带来的投资机会,获得超额收益。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作为开放式基金,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该类债券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对于有一定信用风险隐患的个券,基于流动性风险的考虑,本基金将及时减仓或卖出。

  (5)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是普通信用债与一系列期权的结合体,既有债券的保护性又有像股票那样的波动性。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一方面将对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进行深入挖掘以明确该可转债的债底保护,防范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还会进一步分析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能力以确定可转债中长期的上涨空间。

  可转债作为一种债券,具有债底保护。一般而言,可转债的债底就是该债券的纯债价值,需要根据信用状况、债券期限、市场资金面和流动性等因素计算必要报酬率,然后采用现金流贴现的方法来进行测算。对于有回售条款并且触发回售条款的可转债,还会有一个回售债底,具体需要根据回售条款的相关规定以及现金流贴现的方法进行测算。可转债的真实债底取纯债价值和回售债底的较高者。本基金将借鉴信用债的基本面研究,从行业基本面、公司的行业地位、竞争优势、财务稳健性、盈利能力、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考察,精选财务稳健、信用违约风险小的可转债进行投资。

  除此之外,本基金在投资可转债过程中,将参照可转债的转股溢价率以及对应股票的上涨弹性,并将控制股性转债的投资比例,保证本基金相对稳健的风险收益特征。同时,本基金还将密切跟踪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财务压力、融资安排、未来的投资计划等方面推测、并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确认上市公司对转股价的修正和转股意愿。

  分离交易可转债是一种特殊的可转债,在上市以后自动分离为纯债和认股权证,分别交易。本基金认购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在上市并自动分离交易以后,对纯债部分按照信用债策略进行投资管理,而对分离出来的认股权证,本基金将在其上市后择机卖出。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二)投资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固定收益部研究员根据自身或者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利率走势预测、券种配置建议等,为债券决策提供支持。

  研究发展部的行业及公司研究员深入分析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提供个股基本面研究成果。

  3、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结合研究员的研究报告,拟订所辖基金的具体投资计划,包括:资产配置、目标久期、期限结构、个券选择等投资方案。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小组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5、根据决策纪要,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小组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中央交易部执行。

  6、中央交易部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至基金经理小组。

  7、基金绩效评估与风险管理小组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5%+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5%+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10%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

  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A类:

  ■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C类:

  ■

  注:1、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5%+中信标普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5%+中债国债总指数收益率×10%。

  2、业绩比较基准是根据基金合同关于资产配置比例的规定构建的。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广发双债添利债券A类

  (2012年9月20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8、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使用范围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4、本条第一款第4 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4年2号)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2、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人员变动及业务经营情况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3、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的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的资料进行更新。

  4、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5、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

  6、根据最新公告,对“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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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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