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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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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5-021TitlePh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补充更正公告

2015-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4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风险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1月5日,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2014年12月29日,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正处于正常审核期间。公司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现对预案中相关的风险补充披露如下:

  一、行业、市场及公司经营风险

  (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风险

  自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来,国家陆续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场深层次的改革,这些改革措施将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药品销售及价格制定等医药产业链条各个环节以及医药产业发展模式等方面对公司造成不确定性;国家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可能会不断调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低价药品目录》等市场准入产品目录,从而可能使公司入围品种发生变化。

  (二)药品降价风险

  根据国家对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家将药品区别原研药品与仿制药品、新药和名优药品与普通药品进行定价,实行优质优价,凡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实施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及实际流通差率变化等情况及时进行价格调整。过去多年,价格主管部门已经对药品价格的最高零售价进行了多次降价调整。此外,随着《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自2013 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招投标方式采购基药的进一步推广,未来药品价格将面临进一步下降的风险。药品价格的下降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目前,价格仍然是中标的最关键因素,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在细分市场竞争中确立了较为明显的行业领先地位。但未来如果竞争对手继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则市场竞争将加剧,公司在产品销量或市场份额上可能面临挑战,相关产品的价格也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新药研发风险

  公司作为制药行业企业,不断的创新是业绩持续增长的源泉。近年来,公司陆续推出了氯氮平口崩片、利培酮分散片、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丙泊酚注射液、盐酸度洛西汀胶囊、注射用瑞芬太尼等新产品,对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新药产品上市必须取得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生产批件,随着我国药监部门对新药评审的日趋审慎以及评审要求的不断提高,新药生产批件的评审速度也有所放缓。截止目前,公司还有盐酸埃他卡林、普瑞巴林胶囊等十多项新产品正在申请生产批件,如果该等新产品取得生产批件的时间继续延迟,则会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快速成长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环保风险

  公司属于制药行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均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污染性排放物进行有效治理,达到了环保规定的标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这可能会导致公司为达到新标准而调整生产工艺,并可能支付更高的环境保护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以及经营业绩。

  (六)公司未来继续使用自建锅炉的风险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在地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项目建成后,因园区公共配套的动力蒸汽设施未如期完工。公司为尽快投入生产,自建了小型燃油锅炉用于动力蒸汽供应。2015年1月9日,园区管委会下达了通知,公共动力蒸汽设施已建设完工,将于2015年7月1日起全面供汽,同时要求园区内企业自建的供汽锅炉在园区正式供汽后停止使用。如果公司在园区正式供汽后继续使用自建锅炉,将违反园区的规定,存在一定的违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可实施,能否取得前述批准及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发行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将受到我国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足额募集所需资金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显著地增加公司的净资产,总股本也将扩大,若在短期内上述资金未能较好地运用于公司各项业务发展,不能立即产生经济效益,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存在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25 股票简称:铁龙物流 编号:临 2015-15

  债券代码:122300 债券简称:13铁龙01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5年5月8日

  债券付息日:2015年5月11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5月9日,由于2015年5月9日为星期六,故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即5月11日)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9日发行的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5月11日开始支付自2014年5月9日至2015年5月8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3铁龙01。

  3、债券代码:122300。

  4、发行主体: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7.5亿元人民币。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2年。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80%。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1、根据《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80%。

  2、每1手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的本年度利息为人民币58.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6.40元,扣税后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的本年度利息为人民币52.2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5年5月8日

  2、债券付息日:2015年5月11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年的5月9日,由于2015年5月9日为星期六,故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即5月11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5 年5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3铁龙01"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公司将在本年度债券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大连市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创业大厦A座2716号

  法定代表人:吴云天

  联系人:畅晓东

  联系电话:0411-82810881

  传真:0411-82816639

  邮编:116001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陶臻、杨汝睿

  电话:010-5902 6600

  传真:010-5902 6670

  邮编:100025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关于本次付息相关事宜,投资者可以咨询以上机构或原始认购网点,投资者还可以到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查询本付息公告。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5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部分股权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源")通知,汇丰源持有的原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9,000,000股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3.5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于2015年4月28日解除了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该质押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

  同时,汇丰源重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400,000股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2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4月19。此次质押股份占汇丰源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70%,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截止本公告日,汇丰源持有公司140,393,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21,4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5.24%,占公司总股本的2.32%。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5-044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神州信息,证券代码:000555)自2015年4月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2015年4月14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2015年4月17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2015年4月24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公司拟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第一大股东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有意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之部分新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截至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但相关细节仍需论证和商榷,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5-033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4月29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薛林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薛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薛林先生辞职报告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新的职工代表监事就任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在公司光明分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苏孝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苏孝亮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30日

  附件:苏孝亮先生简历

  苏孝亮,男,中国国籍,1976年11月生,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学历、获得深圳市初级职称。历任深圳市远望软件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深圳拜特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5月入职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5月---2014年2月,担任公司信息部经理,主持开展信息部的各项工作。2015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光明分公司工厂行政副总,并兼任信息部经理,主持开展信息部各项工作和工厂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苏孝亮先生是董事陈五奎先生的外甥;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工作疏忽,在已披露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上期金额发生额"在摘取上期数据时发生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中: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1,267,400.00元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0元

  现更正为: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0元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41,267,400.00元

  上述项目更正后,上期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流出小计、现金流量净额及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相应调整。

  本次更正只涉及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上期金额发生额"的个别数据进行调整、更正,不涉及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中财务数据更正,也不涉及对《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本期财务数据更正。

  本公告披露同时,公司已将更正后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重新刊登于巨潮网(www.cninfo.com)。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特此致歉,日后将加强文件的审核工作,杜绝出现同类情形。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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