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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5-024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4月2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下午15: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亲自出席董事7名,实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本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快推动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以上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的全部先期投入。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截至2015年4月2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69,476,990.38元,公司将以募集资金69,476,990.38元予以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12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0万元计划用于归还2015年8月份到期的一笔利率较高的借款,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拟将该笔10,000万元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3个月,详情可参见《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提前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

详细情况请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包含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该笔资金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3个月,到期后将用于归还公司借款。另外7,000万元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灵活管理产品组合和产品期限,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拟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现章程条款:拟修订为:

(具体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审核为准)

第三条 公司于2007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46号《关于核准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50万股,于2007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三条 公司于2007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46号《关于核准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50万股,于2007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5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56号《关于核准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非公开发行新股1622.6694万股,于2015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9,533,760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760,454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9,533,760股,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5,760,454股,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为提高会议效率,持有公司17.57%股份的控股股东秦本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在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根据提议函要求,公司决定在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代理人出席,因增加临时提案授权委托书作相应修改;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均不变。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5-025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4月2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下午16: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亲自出席监事3人,实亲自出席监事3人,全体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元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9,476,990.38元。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详细情况请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12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0万元计划用于归还2015年8月份到期的一笔利率较高的借款,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拟将该笔10,000万元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3个月,详情可参见《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提前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

目前,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为2.50%,公司取得的银行贷款年利率约为6.42%,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节约财务费用784万元。

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详细情况请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包含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该笔资金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3个月,到期后将用于归还公司借款。另外7,000万元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灵活管理产品组合和产品期限,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5-026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56号)《关于核准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5年4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16,226,69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68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7,834,971.9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635,480.19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86,199,491.73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4月17日到位。该事项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45020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4月2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截至2015年4月2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植物资源综合应用产业化工程326,901,600326,901,60066,176,990.3866,176,990.38
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29,330,70029,330,7003,300,000.003,300,000.00
总计356,232,300356,232,30069,476,990.3869,476,990.38

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9,476,990.38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快推动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以上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的全部先期投入。

本次拟置换金额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2015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9,476,990.38元。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9,476,990.38元。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5.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2015年4月2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出具了瑞华核审字[2015]45020004号鉴证报告。

6.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置换金额不超过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数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5-027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56号)《关于核准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5年4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16,226,69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68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7,834,971.9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635,480.19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86,199,491.73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4月17日到位。该事项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4502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中的1.3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15年4月17日,公司按照该用途使用了募集资金。

截至2015年4月29日,扣除部分已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96,095.70元后,募集资金专户可用净额为356,103,396.03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12个月。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0,000万元计划用于归还2015年8月份到期的一笔利率较高的借款,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拟将该笔10,000万元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3个月,详情可参见《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提前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目前,银行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为2.50%,公司取得的银行贷款年利率约为6.42%,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节约财务费用784万元。

若募集资金项目因投资进程需要,实际投入超出预计,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满前,需使用该笔资金,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新增银行贷款予以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进度。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工作,对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及时向董事会和保荐机构通报。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以及对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节约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风险投资。因此,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15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该事项是合理、必要的。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5-028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56号)《关于核准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5年4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16,226,69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68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7,834,971.9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635,480.19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86,199,491.73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4月17日到位。该事项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4502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中的1.3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15年4月17日,公司按照该用途使用了募集资金。

截至2015年4月29日,扣除部分已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96,095.70元后,募集资金专户可用净额为356,103,396.03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包含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该笔资金购买的相关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3个月,到期后将用于归还公司借款。另外7,000万元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灵活管理产品组合和产品期限,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保证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减少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额度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发行主体提供的保本承诺,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式是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在未来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产品以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

(2)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目前,公司尚未确定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具体产品品种,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均同意该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15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部分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5-029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年4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持有公司17.57%股份的控股股东秦本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在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根据提议函要求,公司决定在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议案内容已经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下午15:00,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桂林市临桂县西城南路秧塘工业园公司五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15:00至2015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减少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5年5月8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30 至17:00;

6.登记地点:桂林市临桂县西城南路秧塘工业园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6

2、投票简称:莱茵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莱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委托

价格

议案1审议《关于减少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1.00
议案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投票举例

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赞成票, 对议案2投弃权票,申报如下:

投资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166买入1.001股
362166买入2.003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990728。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莱茵生物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15:00至2015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

1.会议联系人:罗华阳、唐春龙

电话:0773-3568817

传真:0773-3568872

地址:桂林市临桂县西城南路秧塘工业园

邮编:541199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审议《关于减少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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