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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特发信息 股票代码:000070 公告编号:2015-37TitlePh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 2015年4月30日(周四)14:30;

  网络投票: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从2015年4月29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30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

  (5)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王宝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19人,代表股份140,593,290股,占公司总股本271,000,000股的51.8794%。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6名股东,代表股份140, 446,290股,占公司总股本271,000,000股的51.82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1,000,000股的0.0542%。

  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刘学钧律师、黄知中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下同)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2)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3)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4)期间损益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5)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6)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7)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8)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9)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10)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11)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12)锁定期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13)拟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14)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3)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5)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6)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8)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9)拟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关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七)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就本次重组与相关交易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1、公司拟与深圳东志的全体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2、公司拟与深圳东志之股东陈传荣、胡毅、殷敬煌签署《关于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的利润补偿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3、公司拟与成都傅立叶的全体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4、公司拟与成都傅立叶的股东戴荣、阴陶、林峰、陈宇、张红霞签署《关于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利润补偿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5、公司拟与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长城特发智想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八)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九)逐项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瑞华专审字[2015] 48330002号”《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2、“天职业字[2015]5948号”《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3、“瑞华阅字 [2015]48330001号”《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4、“中联评报字[2015]第237号”《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5、“中联评报字[2015]第210号”《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十)审议《关于修订〈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涉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该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9,0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9188%;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641%;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01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511,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619%;反对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613%;弃权2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769%。

  本项议案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刘学钧律师、黄知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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