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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17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刊登了《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8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7日15:00至2015年5月8日15:00。 4、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园B座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30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第1、3-9项议案已经2015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10、11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2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项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 2015年5月6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止。 4、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园B座2楼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5-27596453 传真:0755-27596456 联系人:孙德志、许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34;投票简称:泰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元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需逐项表决的议案 10、11、12中,例如议案 10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10.01 元代表议案10 中子议案 10.1,10.02元代表议案 10 中子议案 10.2,依此类推。如议案 10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为了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本次股东大会不需累积投票的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需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买入价格为 100.00 元;股东对本次“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议案 1 至议案 9 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和累积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①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1-9),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②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10、11、1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4;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3;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全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每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4)在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成功,5 分钟后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5月7日 15:00至2015年5月8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7596453 传真:0755--27596456 联系人:孙德志、许智 Email:coolsunsun@163.com; xuzhicd@163.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五日 附件: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或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注: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某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反对某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弃权某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或“O”。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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