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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协商一致,自2015年5月6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众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众禄基金申购、定投以下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三、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众禄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适用基金时,享有费率优惠,优惠前申购、定投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众禄基金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众禄基金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众禄基金开放申(认)购业务、定投之日起,是否参与众禄基金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众禄基金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优惠活动的调整及结束的具体时间以众禄基金及本公司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特别提示 1、本优惠活动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前端申购、定投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众禄基金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众禄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上述基金原申(认)购费率标准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五、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z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zlfund.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东方国信”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自2015年4月23日起,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东方国信(代码:300166)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 截止2015年5月5日,根据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东方国信(代码:300166)复牌后的市场交易情况,经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5月5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东方国信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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