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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5-021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5日,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会秘书高文重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高文重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谨向高文重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5-028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5日紧急停牌,并于2015年5月6日起连续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本次连续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国兴地产 公告编号:2015-033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重庆国兴融达商业管理 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兴公司")所开发的国兴北岸江山项目商业地产部分实际运营需要,重庆国兴公司出资2,000万元,投资设立重庆国兴融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近日,重庆国兴融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区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国兴融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9号同聚远景31楼 经营范围:商业管理咨询、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楼盘销售代理、房屋出租、物业管理。 特此公告。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7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成投资")的通知: 双成投资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于2015年5月4日签署了《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为其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的履行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5年5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二年。 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516,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5%;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0,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2%,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64.80%。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关于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银行")协商,决定旗下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本基金")参加光大银行定期定额投资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20001)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网银、电话、手机等电子渠道及定期定额方式申购光大银行代理销售的本基金的投资者。 三、适用期限: 2015年5月7日至无限期。 四、具体优惠费率: 自2015年5月7日起,凡通过网银、电话、手机等电子渠道申购光大银行代理销售的本基金的投资者,申购费率享受六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 0.6%;凡通过定投方式申购光大银行代理销售的本基金的投资者,申购费率享受八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 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三、投资者可通过光大银行和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公司网址:www.cebbank.com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88 网址:www.ct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 年5月1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5月5日下午2: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另有公司3名监事、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志中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讨论、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台海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新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与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已经就标的资产烟台市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核电")未来三年的盈利进行承诺并作出可行的补偿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6月20日,甲、乙双方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原《利润补偿协议》"),就利润补偿事宜达成明确约定。 (2)2014年12月5日,甲、乙双方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就原《利润补偿协议》中预测净利润数等事宜作出了补充约定。 (3)2015年4月15日,甲、乙双方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就原《利润补偿协议》中关于股份补偿的计算公式作出补充约定。 (4)2015年4月22日,甲、乙双方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就原《利润补偿协议》中关于计算置入资产实际净利润方面作出补充约定。 台海集团和王雪欣分别为标的资产台海核电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现由台海集团和王雪欣(以下合称"承诺方")对标的资产台海核电未来三年的盈利进行了承诺并对计算实际净利润方面作出追加约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台海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新的利润补偿协议》。 《新的利润补偿协议》详见2015年5月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 年5月1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5月5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勇先生主持,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台海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新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15-014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广场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51天 公司第七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管理层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适时通过金融机构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理财产品和委托贷款,不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在2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九龙广场支行签订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于2015年5月4日与重庆银行九龙广场支行签署了《重庆银行投资理财协议书》及《重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重庆银行长江·鑫利第104期产品(产品代码:154104),期限51天。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收益起始日为2015年5月4日,到期日为2015年6月2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10%。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公告的《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七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取得公司第七届第六次董事会授权,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为公司开户银行,公司除持有重庆银行975,516股股份外,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重庆银行长江·鑫利第104期(产品代码:154104)。 2、认购理财产品资金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3、理财产品期限:收益起始日为2015年5月4日,到期日为2015年6月24日,共51天。 4、理财产品利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10%。 5、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6、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全国金融市场可流通债券。 7、本金及投资收益支付:本产品为低风险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到期后银行一次性返还本金及利息。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重庆银行发售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全国金融市场可流通债券,风险程度低。 四、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委托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法规审计部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委托理财余额为零(不含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一) 《重庆银行投资理财协议书》 (二) 《重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1、上述任职日期指本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动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经理注册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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