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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5-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27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银亿筑城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宁波银亿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筑城房产”)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鼓楼支行”)申请4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3年。公司拟为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40,000万元,担保期限3年。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92.5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银亿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16日 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内重点办三楼 法定代表人:方宇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外装潢工程的施工、设计;自有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工行鼓楼支行签订《保证合同》,本合同项下保证的范围包括:银亿筑城房产拟与工行鼓楼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总额为40,000万元,担保期限3年。 四、董事会意见 银亿筑城房产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56,265.0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499,458.98万元的151.4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13,26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43,000.00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银亿筑城房产营业执照; 3、银亿筑城房产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5年1-3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五月八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26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5月4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5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续强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银亿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5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宁波银亿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五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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